开曼经济实质申报 延明年2月

开曼群岛近日发布经济实质法规新动态,非IP公司申报2019年度经济实质期限将延至明年2月底,而IP公司申报期限为明年1月底。

根据开曼经济实质法规,自2019年7月1日起,台企、台商在开曼群岛的纸上公司必须符合经济实质法遵要求,涵盖范围包括银行业、经销与服务业、融资与租赁业、基金管理业、营运总部、保险业务、智慧财产权业务、航运业务以及控股公司等九大类型。

除纯控股公司以外,另八类企业必须申报配销收入、具备人员及营业处所,也要有执行适当的接单、仓储、物流、行政活动等。

台商最常用纯控股公司虽不用在当地做决策、管理、召开董事会,须揭露台商控股公司持有银行帐户、管理决策、签约项目、费用等。

举例来说,台商在开曼公司为中间控股公司,持有两间大陆子公司股权且拥有银行帐户,每年收入来自大陆子公司股利与银行利息,帐户仅作为收款用途,则属于纯控股公司、可适用较宽松法遵规范。

台商在开曼控股公司仍要在每年3月底办理经济实质声明、每年12月底前完成经济实质申报。今年受疫情影响,声明期限延到今年6月底、申报期限则延至明年2月底。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国际租税主持会计师廖哲莉指出,开曼税局近日也发布经济实质程序常见错误,以台商控股公司而言,在填写经济实质声明时仅限定为控股部分,若同时填写控股与其他活动,则台商必须更正2019年度声明或说明其他经济活动情况。廖哲莉提醒,开曼经济实质申报系统将在近期上线,当地税局会透过电子邮件寄出网址,台商应留意负责窗口的电子邮件,若仍未填写应尽速补充,避免无法申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