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按季、月申报 展延到2月17日

申报营业一览

财政部表示,按月申报营业税者如零税率特种营业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营业人如小吃店等,两种营业人报缴营业税期限原为2021年2月10日,但因为碰到农历春节连续假期,因此报缴期限将顺延到2月17日,若超过缴纳期限后两日、也就是2月20日后才报缴营业税,国税局将加征滞纳金与怠报金

我国营业税为境内消费税性质,由最终买受人承担、即为消费者,但中间的上下游厂商必须依序向财政部申报营业税,财政部每年也以营业税资料勾稽营所税申报档案交叉查核,揪出逃漏税企业

按照营业税申报时节,营业人可分三种类型,第一种按季申报,像是小规模营业人适用1%营业税率,必须在每年2月、5月、8月、11月等四个月份10日前缴纳营业税。

第二种按月申报营业人,涵盖特种饮食业外销零税率两大类业者,必须在每月10日前报缴。特种饮食业又可细分为适用营业税率15%的夜总会、有娱乐节目餐饮店,还有适用25%营业税率的酒家及有陪侍服务茶室咖啡厅酒吧等。

不过官员强调,按季申报与按月申报的营业人因2月10日碰上过年期间,因此缴税期限延长至过年后第一个工作日,也就是2月17日。她也表示,若营业人采用网路系统报缴营业税,在过年期间仍可使用,而系统开放期限将顺延至2月19日24时。

第三种营业人是每两个月自动报缴的一般企业,在每年单数月报缴,因此为每年1、3、5、7、9、11月份的15日前申报,2021年未受春节影响,但5月15日申报日适逢假日、预计将延至17日。

官员举例,小吃店业者A原本要在2021年2月10日前缴纳2020年第四季营业税,但因应春节因素,缴税期限将顺延至2月17日,若加上加征滞纳金2日期限,A最晚可在2月19日缴税、免罚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