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首例!路杀流浪猫女驾驶留假电话快闪 罚1.5万+上课3小时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宜兰县首次对路杀动物事件开出罚单!一位林姓女驾驶3月22日驾车在宜兰市津梅路上,辗毙1只流浪猫,路人发现好心告知,林女却没有停下来,留下假电话后快速离开。这事件引发爱猫人士愤怒,并向宜兰县动植物防疫所检举。事发经3个月后,林女被以违反《动保法》处以1.5万元罚缓,及需参加3小时动物保护讲习课程。这是宜兰县首次对路杀动物事件开出罚单。游小姐说,希望借此事件让肇事者改变开车习惯,尊重所有生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游小姐将被林女轿车路杀后、冰存3个月当物证的浪猫领出后,不舍火化。(图/记游小姐提供,下同)

根据爱猫的游小姐提供的监视器画面,显示一只大橘白流浪猫被林女驾驶的小客车辗过,猫的身体在车轮下翻滚并抽搐,几秒钟后就断气。游小姐说,原本以为林女不知情,但林女却开车窗并强硬说道「现在是要我赔钱吗?你们为什么要放你家的猫在外面跑」?当被要求负责时,林女留下假电话并迅速驶离现场,还差点撞到保护猫尸的路人。

要替浪猫讨公道的游小姐表示,流浪猫或流浪犬在路上生存,本来就有受伤的风险。当驾驶者被告知撞到动物时,一般都会说「不好意思,我没看到,不知道怎么处理」,绝对无人会过度责怪。但林女的冷血态度让人震惊,因此社区民众协助举发。

▲宜县首例的路杀动物的处分。(图/记者游芳男翻摄)

宜兰县动植物防疫所表示,此件路杀动物的处分,是宜兰首例,在审酌过程中除了考虑行为人是否违反动保法,导致动物死亡,也参酌行为后的态度。另,在处分前已通知林女到场说明,并审议所有证据后,依据动保法第6条,对林女处以1.5万元罚缓,并要求她接受动保讲习3小时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