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邻为壑”现实上演,损人利己且涉嫌违法
央广网北京7月10日消息 (记者费权)近日,因连日降水,山东临沂部分地区出现内涝,本该守望相助的时候,成语“以邻为壑”却现实上演。
据媒体报道,该地一小区因排水系统不好被淹,小区业主直接在墙上砸了六个洞,把积水排到隔壁小区。隔壁小区业主劝阻,却被对方扔石头砸伤。
这场看似邻里纠纷的事件,实则包含很多问题,在网上引起网友热议,其中“紧急避险”“决水罪”等法律术语,频繁出现在评论区。对此,记者请法律从业者和相关专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分析。
“以邻为壑”不是紧急避险
“以邻为壑”这个成语原意是把邻国当成深沟,把本国的洪水排到那里,后用来比喻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困难或灾祸转嫁给别人。这一典故出自《孟子》。
“该成语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对此表示。
他介绍,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中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主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在实践中,紧急避险的本质是损失较小的法益保护更大的法益,因为涉及到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其行为认定,实际较为严苛,不能滥用紧急避险。
成立紧急避险需要同时具备几个条件:第一,目的是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第二,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第三,危险具有紧迫性;第四,避险行为不能超出合理限度。
就此案例来看,首先,从现有相关报道可以看出,虽然小区水位已经明显升高,但是尚未达到紧迫危险的程度。其次,涉事人员砸墙把水引入隔壁小区的行为,无疑会造成隔壁小区财产损失,为了保护自己财产不受损失,而导致他人同样的财产遭受损失,这样的行为明显不符合紧急避险根本目的。另外,涉事人员为了完成砸墙引水,甚至攻击阻止他的人,其行为也显然超过必要限度,应当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
“所以,小区内涝后砸墙把积水排到隔壁小区,不能被认定为紧急避险,而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该律师表示。
达不到决水罪标准,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此事引起热议后,不少网友认为涉事人员砸墙把水引入隔壁小区的行为,涉嫌“决水罪”。
对此,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介绍,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决水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如炸毁堤坝、堵塞水道等,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如水库管理人员在洪水来临时不履行职责。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无需危害结果现实发生,就构成决水罪,“此案例没有达到决水的标准”。
但该律师认为,此行为造成了隔壁小区财产损失,侵犯了隔壁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显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围墙是两个小区的公共设施,擅自将其砸出孔洞,造成隔壁小区多户居民家中进水,财产损失严重,已经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行为直接导致隔壁多户居民家中进水,财产受损,应当进行赔偿。
守望相助,才能共建和美社区
邻里纠纷是常见的社区问题,解决纠纷的方式必须合法、合理。在这个案例中,业主们为了自救,选择了损人利己的行为。
对此,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梅志罡表示,此事件除了法律问题外,还映射出当前社区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等多方面的问题。
他认为,首要应该强化物业管理责任,提升服务质量。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日常运营的主体,应定期对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响应业主诉求,防患于未然。
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小区建设规划的监管,确保开发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计、施工,特别是排水系统等关乎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环节。同时,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对于类似因极端天气导致的小区积水问题,能够迅速响应,有效排忧解难。
再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既要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也要兼顾相邻小区的利益。对于类似“砸墙排水”这样的极端行为,既要依法惩处,也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途径解决矛盾,避免私力救济演变为社区冲突。
最后,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与道德素养,倡导邻里互助、共渡难关的精神风貌。在面对共同难题时,小区居民应摒弃“各扫门前雪”的心态,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寻求共赢解决方案,共建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