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麻醉致死 衛福部:研議所有醫美涉麻醉項目納規範
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通过临时提案,要求卫福部针对所有医美涉及麻醉项目,研议纳入规范。本报资料照片
一名40多岁女子日前到台北市某医美诊所接受电波拉皮疗程,但麻醉后血氧不稳,送医抢救不治,经台北市卫生局调查发现,当时手术医师身兼麻醉医师,引发社会关注。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环委员会今天通过临时提案,要求卫福部针对所有医美涉及麻醉项目,研议纳入规范。
目前依卫福部「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削骨、中脸部与全脸部拉皮、单次脂肪抽出量达1500毫升或单次脂肪及体液总抽出量达5000毫升、腹部整形、鼻整形、义乳植入的乳房整形、全身拉皮手术等高风险美容医学手术,共7项手术属全身麻醉或非全身麻醉的静脉注射麻醉。
卫福部相关规定为,进行此7类手术时,应有专任或兼任麻醉科专科医师全程在场,且应亲自执行麻醉业务,其他中度或轻度镇静麻醉则不一定由麻醉专科医师执行,但须有受麻醉镇静训练的另一名医师在场,以确保病人安全。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今天质询说,法规指出,中度或轻度镇静麻醉不一定由麻醉专科医师执行,但此次出事个案使用的舒眠麻醉,其实在麻醉科医师口中属于深度镇静,但却用「舒眠麻醉」这种话术让民众觉得睡一下就好,甚至同一位医师执行手术与麻醉,影响手术专注度,也无法落实监测受术者的呼吸、心跳。
林淑芬询问,过去10年期间,每年医美麻醉死亡案件有多少?卫福部医事司长刘越萍说,没有相关统计。林表示,卫福部应要分析医疗乱象、掌握问题,才知道怎么改善。
林淑芬质疑,核准施行特定手术的医美诊所共700多家,但取得美容医学品质认证仅41家,比率不到1成,连医策会认证都不敢参加,这些诊所品质真的堪虑,即使接受认证,可选择认证光电治疗或手术,因此认证光电治疗不保证手术安全,认证手术也可勾选项目,有些就只选双眼皮,等于其他手术安全未能保障。
卫福部长邱泰源表示,一定马上严肃检讨。刘越萍说,依照规定,医美手术执行者与麻醉者不能是同一人,未来会强化麻醉训练并要求医疗机构落实法规。
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通过临时提案,除了特管法特定手术的麻醉资格有所规范限制,其他如光电、医美或整形手术并没有规范,要求卫福部针对所有医美涉及麻醉项目,研议纳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