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爱用摄影师出事了!乔姿势「内裤拉成丁字裤」 2女模怒告

▲北市潘姓摄影师以「互惠拍摄」为名找来2名女网友到工作室拍照,趁机性骚扰。(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北市1名潘姓摄影师以「互惠拍摄」为名,透过IG邀约女模小美(化名)到工作室拍万圣节特辑,小美则找好友小花(化名)一起前往。孰料,拍摄过程中,潘竟趁2女身着内衣、内裤拍摄情境照片时,以「调整姿势」为由触摸大腿及鼠蹊部,并拉扯内裤、摸屁股,造成2人极大不适决定报警提告。士林地院审理,依性骚扰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

据悉,潘男经营的摄影工作室以高质感拍摄闻名,吸引众多艺人、模特儿及网红前往拍摄广告及写真。然而,2023年10月某日凌晨,小美与小花前往工作室进行拍摄,起初拍摄内容为一般写真,随后潘男以拍「床上氛围照片」为由,要求2人仅着内衣和内裤趴卧于床上。

拍摄过程中,潘男先移动小美双腿以「乔姿势」,随后徒手调整其内裤,甚至碰触鼠蹊部。接着,他又抚摸小花的腿部与臀部,甚至将内裤拉至膝盖位置。小花当下虽感到慌张,但未敢发声。最终,小美忍无可忍,当场向潘男表示:「我觉得这样不太好,我男朋友会生气。」潘男才停止行为并结束拍摄。

拍摄结束后,小美前往派出所报警,小花则因需挑选照片留在现场。小花表示,她在挑照片时发现潘男擅自拍摄其私密处照片,内心非常不安,却因过去曾遭性骚扰未获公正处理,一度犹豫是否报警。经过一番挣扎,她最终选择站出来提告。

法院审理时,小花证称,潘男在拍摄过程中以调整姿势为由,从小腿抚摸至大腿,并调整内裤至丁字裤的造型,甚至抚摸其臀部与股沟。她表示,潘男调整的时间过长,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并刻意触碰私密部位,让她感到羞辱与不安。

潘男辩称,调整姿势纯属拍摄需求,并非性骚扰,且2人在当下并未提出反对。然而,法官勘验双方对话,发现潘男曾透过IG向小美道歉:「真的不好意思,若有让您不舒服,在此说声抱歉,希望多多见谅。」但未正面回应小美的质疑:「调整脚的位置很正常,但用摸的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调整内裤,这很难理解。」

此外,小花在事后传讯要求潘男提供拍摄照片,讯息中包含:「没有最后一组的照片」、「请给我我选的照片档案」等语,显示她对拍摄过程的怀疑与不安。

法官认为,潘男在拍摄期间的行为已超出合理的拍摄需求,并具有明显性骚扰意图。通讯对话中潘男的模糊回应及受害人讯息内容,进一步佐证其行为的不当,依性骚扰罪判处潘男有期徒刑4个月,并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