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模穿「薄纱丁字裤」旅拍!色影师受不了...手贴酥胸4秒
▲小花最后撤销告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取自免费图库isorepublic)
台中一名林姓摄影爱好者以7000元代价邀请小花(化名)人像拍摄,过程中竟忍不住伸手摸对方酥胸3、4秒,让小花感到受侵犯,因此怒告上法院。不过台中地院审理期间小花撤回告诉,法官因此判决公诉不受理。
判决书指出,小花以拍摄案件、担任摄影师的模特儿为业,2018年2月间收到林姓摄影师的邀请旅拍,双方议定报酬为7千元、拍摄时间3小时,而拍摄尺度有大尺度仅穿着薄纱、丁字裤及贴胸贴的拍摄。
没想到林姓摄影师把人带到汽车旅馆进行人像拍摄的时候,竟然趁调整小花衣服的机会,把手放在胸部上3、4秒钟,性骚扰得逞。
虽然林姓男子有道歉并承诺赔偿,但小花认为对方似乎意有所指遭仙人跳,因此不堪受辱、提出告诉。由于本案属告诉乃论,在辩论终结前,小花具状撤回告诉,因此台中地院法官判决公诉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