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弒母衝入漁港 軍人辯母失智不忍遭打臉...殺人罪聲押

高雄黄姓男子前天开车载着母亲,行驶到弥陀区南寮渔港后落海,黄男获救意识清楚,母亲受困四十分钟才脱困,送医急救后不治,检警相验后确认为溺毙,黄男供称母亲失智,照顾到身心俱疲,但黄母却仅有慢性病史,动机启人疑窦。检方今晚复讯,历时数小时侦讯,认定黄男弑母,以杀害直系尊亲属罪嫌向法院声押。

37岁黄男为海军保修指挥部左营支部士官,从军十多年,在部队表现良好,昨天中午12时23分许,黄男载着母亲开车至南寮渔港,车辆因故落海。

附近瞭望的岸巡队员目击全程,随即动员下海搜救,岸巡队员先拉出驾驶座的黄男,黄母随车辆沉入水底,耗时约40分钟才脱困。

黄母救出时无生命迹象,送医急救后宣告不治,警方事后请黄男、黄男胞兄厘清案情;黄从军多年,哥哥则在民间企业任职,家里经济状况无虞,军方、警方查证后,暂查无黄有在外欠债等纪录。

黄男与胞兄、母亲同住,父母离异,一家3口久未与父亲联系,检警昨相验确认死因,黄男胞兄因车祸受伤,行动不便,一到殡仪馆见到老母,一度痛哭。

但对于胞弟、母亲状况,只知当天是黄男载着母亲出门,直到警方通知才知两人落海,胞兄供称母亲平时由弟弟负责照顾,确实需要旁人多费心。

检警今相验黄母,死因为溺毙,虽黄男称母亲失智,但查无黄母身心科就诊纪录,医学中心就诊纪录仅是慢性病,并无失智症等相关诊断证明,黄男说法启人疑窦。

依据刑法275条,受嘱托杀人,可处1年至7年徒刑,帮助自杀则处5年以下,若谋为同死,则得免除其刑;若黄母无求死之意,黄也可能构成杀害直系尊亲属罪,刑期还要加重2分之1。

桥头地检署今晚复讯,因加工自杀罪与杀害直系尊亲属罪两者刑度差异大,承办检察官陈韵庭谨慎应对,从7点开庭至深夜,最后认定黄男行为明显致母亲于死,晚间10时许依杀害直系尊亲属罪向法院声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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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与海巡队员合力将黄姓士官与母亲救上岸,黄意识清楚,母亲却无生命迹象,检方今晚复讯,认定黄男蓄意杀害母亲,依杀害系尊亲属罪声押。记者张议晨/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