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載母掉入南寮漁港 軍人兒稱母失智卻無就醫紀錄

高雄黄姓男子昨天中午开车载着68岁母亲,行驶到弥陀区南寮渔港后落海,黄男、黄母受困车内,黄男先由岸巡队员协助救援脱困,黄母受困右前座,救出时无生命迹象,黄男供称母亲失智,但据了解,黄母并无相关就诊纪录,仅有慢性病史,是否另有隐情,检方订于晚间复讯厘清。

37岁黄男为海军保修指挥部左营支部士官,从军十多年,在部队表现良好,传出憾事同袍震惊,海军司令部强调已配合检警厘清肇因。

警方调查,昨中午12时23分许,黄男载着母亲开车至南寮渔港,车辆因故落海,附近瞭望的岸巡队员目击全程,随即动员下海搜救,岸巡队员先拉出驾驶座的黄男,黄母随车辆沉入水底,耗时约40分钟才脱困。

黄母救出时无生命迹象,送医急救后宣告不治,警方事后请黄男、黄男胞兄厘清案情;黄从军多年,哥哥则在民间企业任职,家里经济状况无虞,军方、警方查证后,暂查无黄有在外欠债等纪录。

据了解,黄男称母亲失智,照顾重担落在兄弟2人身上,虽不需全日照顾,但精神上较不稳定,需要时刻关怀,不忍母亲受苦。不过,传出黄母并无相关就诊纪录,仅有慢性病史,是否另有隐情,检方订于今晚间复讯厘清。

依据刑法275条,受嘱托杀人,可处1年至7年徒刑,帮助自杀则处5年以下,若谋为同死,则得免除其刑。

法界解读,黄男与母亲落港,黄获救,母丧命,要以加工自杀罪论处,得看黄母生前意愿,目前仅黄男说法,若黄母无求死之意,黄男却将车辆驶入海中,容认其死亡结果发生,可能具有杀人不确定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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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与海巡队员合力将黄姓士官与母亲救上岸,黄意识清楚,母亲却无生命迹象。记者张议晨/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