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重要机密文件 军情局女中校持续「这项行为」缓起诉
遗失重要机密文件 军情局女中校持续「这项行为」缓起诉。(中时资料库)
国防部军事情报局蔡姓女中校业务承办人,2021年将副局长批准的「上半年工作绩效评鉴案」机密文件遗失,9月间发现后仍遍寻不着,只好向其主管反映,案经军情局告发,士林地检署侦结,认为蔡女遗失后仍积极寻找,且未造成实质损害,依法予以缓起诉处分,为期2年,并向公库支付3万元。
蔡女担任军情局第一处第4组中校特参官,承办绩效评鉴业务,2021年4月27日,依公文流程,将工作绩效评鉴案的签呈,依序向业务主管、副局长批准,并列为「机密」,原应由蔡女办毕并归档,但蔡女到了9月,接续办理「下半年工作绩效评鉴案」,她想拿出上半年资料比对,却始终遍寻不着。
蔡女甚至利用下班时间翻箱倒柜,始终找不到遗失的签呈,怀疑与其他文件,一起放入碎纸机,但无法证明,只能向主管报告,军情局依法予以告发,认为她疏于未注意,遗失机密签呈。
检察官传唤蔡女说明,遗失机密文件后,未隐匿疏失,主动向所属长官反映,并积极寻找,寻求补救之道,且未造成实质损害,因而处分缓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