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受8次性招待!陳宗彥否認化名「陳董」 監院拿微信對話打臉

监察委员王美玉、林国明、苏丽琼今天表示,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于2013年间,协助酒店业者关切申请案,监院要求台南市政府检讨改进,另疑似接受性招待部分,移由台南地检署并案调查。本报系资料照

监察委员王美玉、林国明、苏丽琼今天表示,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于2013年间,协助酒店业者关切申请案,监院要求台南市政府检讨改进,另疑似接受性招待部分,移由台南地检署并案调查。

3位监委指出,陈宗彦于担任台南市政府新闻处长及民政局长期间,据台南地检署侦办酒店业者妨害风化案件之监听译文、Line画面截图等卷证资料,显示陈宗彦(代称陈董、同学、老板的朋友)疑似于2012年12月27日、2013年4月30日、8月9日、10月31日、11月1日、11月9日、11月21日、12月15日共计8次接受酒店业者性招待;另Line画面截图中陈宗彦所询之「小芸」,亦在酒店会计记载之笔记本出现3次,显示「小芸」当时确在酒店工作。

3位监委表示,陈宗彦接受监院询问时,坦承截图Line图贴是他本人,但否认他是「陈董」,经查监听译文及Wechat聊天室,2013年12月12日翻拍画面,「陈董」系任职于市政府且协助「缩短流程时间」者,所指显然是当时担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长之陈宗彦,故陈宗彦辩称「陈董不是我」,尚难采信。

3位监委指出,陈宗彦主张监听译文内容是酒店业者间的,和他没关系,监院为取得与陈宗彦相关之直接证据,函请台南地检署提供陈宗彦本人案件之监听译文,台南地检函复,因已重启侦查而无法提供,未来这部分案情,将调查所得移请台南地检署并案调查,以厘清案情。

该案除了疑似性招待,另有陈宗彦疑似替业者关说一案。陈宗彦于2012年间担任台南市政府新闻处长,及2013年2月23日起担任民政局长职务期间,曾协助酒店业者向台南市政府所属相关机关关切「视听歌唱场所变更使用工程」申请案,并疑似常态性接受酒店业者提供之性招待等情事。

3位监委表示,陈宗彦在接受监院约询时,坦承「有请办公室秘书询问案件进度并告知业者,但绝对没施压」,经检视台南市政府所属相关机关受理该案之处置流程,尚难谓有施压情事,但陈宗彦向其他机关查询与其职掌无关之事项,被询机关竟将内部会办进度告知,陈宗彦再泄漏予请托业者,违反相关规定,台南市政府应检讨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