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彦求重刑 监院被打脸
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遭控在南市府任职期间接受性招待,南检15日侦结起诉求处重刑。(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任职台南市政府期间,涉嫌关说并接受酒店业者性招待,虽然台南地检署在2014年以查无不法签结,但去年又遭立委踢爆,南检重启调查,今年2月监委曾就此案弹劾陈宗彦未果;南检15日侦结,认定陈宗彦1年内12次接受酒店业者安排性服务,其中2次免费性招待是「新证据」,依收受不正利益贪污罪起诉。由于陈否认犯行,检方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2次免费性招待 成「新证据」
去年2月,内阁改组刚完成,民众党前立委陈琬惠揭露陈宗彦,涉嫌关说及接受酒店业者性招待。陈宗彦当下出面痛陈「未经查证报导,抹杀人格」,但当晚就宣布辞职,仅担任新职18天。因陈为赖清德总统嫡系,外界高度关注全案发展。
监委王美玉、林国明、苏丽琼申请自动调查,认定陈宗彦违失情节重大,今年2月20日提案弹劾,投票结果仅2票成立、11票不成立,引发舆论哗然。部分不赞成弹劾的监委声称弹劾过于仓卒,也有监委质疑监听译文的证据力。
检方昨日起诉陈,形同打脸监察院。陈宗彦主动发表声明,强调将会努力在法院自证清白。
检方调查,陈宗彦于2012年、2013年在台南市府新闻及国际关系处长及民政局长任内,因酒店业者连恒、绰号「豆哥」王孝玮关说南市警职人员平调,以及视听歌唱场所变更使用工程案,于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1月9日,接受连、王安排提供2次性招待。检方还从通讯监察译文掌握陈宗彦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1年间,10次找酒店女服务生性交易。
陈宗彦发声明 喊自证清白
检方指出,陈宗彦12次由酒店业者安排的性交易服务中,有2次由业者免费招待,其余10次由陈自行支付1万2000元,检方认定,2次接受免费性招待犯罪所得为2万4000元,已严重违反公务员廉洁要求,并损害国家公务员清廉形象。
检方指出,陈宗彦从头到尾否认贪污犯行,针对带小姐出场辩称,因外县市朋友来台南,委请他询问能否带小姐出场,并非他叫小姐或接受免费性招待。对于警察平调案,陈宗彦声称受托帮忙了解。
至于被指涉关说,陈宗彦解释,连、王曾询问开新店的法规问题,他请助理去了解视听歌唱场所变更使用工程案进度,并回报给王,强调当议员会让选民知道服务进度,当政府官员也依法做服务。
检批贪图性招待 败坏官箴
检方强调,2014年时因查无具体不法事证而签结,但去年重启侦查后,将王孝玮、陈宗彦监听光碟重新现译,反复推敲并比对调卷取得相关资料,发现陈宗彦接受酒店业者性招待的新证据,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在一时」、「食人一口,报人一斗」(台语),认为陈宗彦所为与其职务存在对价关系,构成贪污。
检察官在起诉书痛批陈宗彦,「受领国家俸禄,本应洁身自爱,不眩于利欲,戮力从公,克尽职责,竟未能与酒店业者保持距离,贪图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务员廉洁自持之要求,玷污、亵渎公务执行的纯正,败坏官箴。」南检表示,陈犯后态度不佳,自始至终都否认犯行,建请法院从重量刑并褫夺公权。
律师罗瑞昌评论指出,检察官依法起诉有据,但站在当事人立场,恐怕难以接受,因南检2014年以无不法签结、高检署去年调查南检当年侦结也无违失。
法官是否重判?罗瑞昌认为,从法律立场来看,是否有行贿对价关系,法官恐会很伤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