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以执法履职效能评估为抓手 促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再提升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科学量化评估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近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区从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工作成效、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对2023年执法工作开展自查评估。

一是完善履职清单。围绕主责主业,聚焦日常执法、案件办理、制度建设、岗位培训等设置了18个可量化的细化指标和评分细则,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职责,强化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意识。

二是解决执法难题。通过自查评估,查找执法履职中存在的短板与差距,尤其是长期存在或普遍存在的问题,以量化的形式直观展现差距,加强问题成因分析,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不定期开展评估结果通报,督促县区不断进行对照检视,对标对表查找差距并进行改进,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同时,将评估结果作为衡量执法机构执法能力和效能的重要标准,考用结合,奖惩并举,促进执法机构更科学、更高效地开展日常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