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通缉犯逃亡中重操旧业 北检再起诉陆骏诚

银行法通缉犯陆骏诚逃亡中重操旧业,北检再依违反银行法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曾因「青鑫国际开发公司」非法吸金4亿多元被法院判刑13年并逃逸遭通缉的陆骏诚,逃亡中重操旧业,以个人名义对外向被害人佯称有投资团队,投资可以保本并以1到1.5%的月利率获利,同时提供不动产担保,陆被缉捕到案后,台北地检署5日依违反《银行法》、诈欺罪将陆起诉。

本名陆百新的陆骏诚一直从事违法吸金犯罪,2007年起,每月召开「资产活化讲座」,宣称保证获利且「资产活化」、「负债整合」、「成本低、获利高、流通快」、每月可领投资金额的1.5%至2%不等之红利,比银行定存利率高,招揽民众投资。

2010年更与与朱蒂合作成立青鑫公司,谎称投资不动产以及活化资产,年利高达18趴,并打出「轻松创造人生第一桶金」口号,非法吸金4亿多元,遭判刑13年后,陆骏诚即逃亡遭通缉。

陆在逃亡期间,又与潘姓男子同谋,以月利率1到1.5%借贷投资的名义招揽投资人签下借贷契约书,并以地下钱庄付息方式,让被害人将「利息」先扣除汇款给他,同时,为了取信被害人,陆还提供「不动产担保」,吸引了27名被害人投入资金,最高额度甚至高达600万元。

陆某被新北市芦洲分局缉捕归案,北检发现陆某逃亡中的犯罪行为,同时,陆提供的供担保的不动产,竟然都是抵押设定了好几手的问题资产,依违反银行法及诈欺罪将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