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债券附买回交易额 放宽
银行局副局长童振彰表示,目前有八家在台外银承作RP等相关业务,依现行规定,所有RP交易不得逾银行核算基数30%,这八家外银6月底核算基数858亿元,30%限额即257亿,额度并不大,但开放之后,八家外银即日起,与自家母行、外国总行、区域总部等进行背对背RP交易,即可不受限。
联准会(Fed)近一年来持续升息,法人户与银行对作RS,以筹措美元的需求增加,尤其是寿险公司会以其投资的债券,透过RS,向银行调度美元,支应保单给付等现金需求,而银行一般需跟海外总行或区域总部背对背做RP,拿到美元提供客户。
现行两道限额,一是银行承作RP,不得超过银行核算基数的30%;二是与单一海外关系企业买卖及交易总余额,不逾银行核算基数10%,与所有海外关系企业不得超过20%。童政彰表示,由于外银在台分行核算基数低,当保险公司有需求时,仅承作一、二笔就会超限,因此外银在台分行目前都没有承作这项业务。
童政彰指出,这次放宽主要是外银建议,希望争取此项业务,现行寿险公司多是找国外银行承作RS调度美元;修正后等于提升在台外银的竞争利基,保险公司可以手中债券,找在台外银做RS,外银再跟总行做RP筹得美元,将此业务留在境内。国银因为核算基数较高,基本上不太有触及上限的问题。
据银行局统计,约有八家在台外银受惠,包含美国银行、德意志银行、大通银行、法巴银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瑞银、荷兰安智银行、澳洲的澳盛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