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炎亞綸性影像風波三度開庭 是否達成調解?炎點頭未說明快步進法院
艺人炎亚纶陷性影像风波,被控拍摄、无故持有少年性影像,上月具保150万元,士林地方法院解除出境管制。今士院表定下午3点开庭,炎先由律师先行调解,直到有初步共识后,炎亚纶在下午3点55分现身,面对记者提问是否达成和解?他初步点头示意,未详加说明,快速进入法院出庭,是否已与耀乐达成和解,尚待庭后说明。
据悉,士林地院今第三度开庭,炎先委托律师到法院与对方调解,经将近1小时的调解拉锯战,炎接获律师通知后,才抵达法院,抵达时间为3点55分,面对记者提问,是否达成和解?他仅点头示意,未开口说明,快速进入法院。
炎亚纶1月29日出庭,面对媒体采访强调,有几件事情澄清一下,「强制性行为」「偷拍」这个两个字,已经是检察官不起诉确定,希望未来不管是媒体朋友或是网友们,都要斟酌用字,刚好最近很熟悉法律用句,这些事还是要给我们人生一个开口,「没有做的事情就不要再加在我身上,谢谢大家」。与耀乐谈和解的和解金,炎则未说明,快闪上车离开。
炎因涉案遭境管,日前由于期限届满,士院裁定准具保150万,炎当时称「一直以来面对大众,都有一份责任感,公众人物的基础是来自社会大众的信任,这也是我持续保持的核心价值和信念。我信任司法,也很谢谢司法,需面对的,我必定去面对。」
全案起源于,耀乐去年6月提告炎在他未成年时期,违反他的意愿拍性影片,还将影片散布供人观览,炎历经侦查辩称「为了助兴才拿手机拍影片,不知影片为何外流」士林地检署认定,炎涉犯「制造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及「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嫌起诉。
炎亚纶被控强制性交罪部分,士检认定罪嫌不足,给予不起诉处分。耀乐不服声请再议,经高检署审查认为检方调查完备,驳回再议,炎获不起诉确定。
艺人炎亚纶今三度出庭。记者萧雅娟/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