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詐出席費案30萬交保 羅仕典喊冤:出席親簽因選民服務離開

新竹县关西镇民代表会主席罗仕典因涉嫌诈领出席费,昨遭新竹地检署声押,昨晚法院裁定30万交保,并限制住居。罗仕典今天受访喊冤,他都有亲自签到,也有到代表会,只是因选民服务临时离开未及时参加会议,怎可能为了2450元的出席费违法。

新竹地检署昨侦办关西镇民代表会主席罗仕典涉嫌诈领出席费等案件,18日指挥调查局新竹县调查站通知罗到案讯问后,认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犯嫌重大,并认有串证之虞,18日下午4时向新竹地院声请羁押,晚间10时许裁定3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

「我没有诈领,我都有出席也是本人签名,是依法领取2450元出席费」,罗仕典表示,今年4月12日代表会召开临时会时,他在8点31分请副主席叶文灯代为主持会议,当天9点他亲自签到,他因有选民服务临时离开,而会议开始时间是10点30分,他10点50分赶回来但会议已结束。

罗仕典说,昨天检察官要羁押他的理由是,因为他在10点30分至10点50分没有参加会议,但是却有领出席费,「这样就是诈领出席费」。

罗仕典强调,代表会秘书还有职员以前就有询问过新竹县政府,内政部行政函释「内授中民字第0990035178号」中也有叙明,地方民意代表未请假且有出席,依据地方制度法第34条规定所称定期会及临时会等会议并签到者,得支给出席费、交通费及膳食费,「不因地方民意代表于签到后因故离席而受影响」。

罗仕典也指出,议会开议的时间是从每天的早上的8点到下午的5点,只要在这时间有亲自到代表会签名,就可以领出席费,如果他这样中途因选民服务离开就叫诈领,那新竹县议会开定期会时,没排到当天质询的议员也是签到后就离开,等质询时才会进议事堂,难道他们全都诈领吗?

罗仕典委屈表示,新闻报导说他代签,他绝对没有代签,之前代表会组员也有向县政府询问,县府回应只要在开议通报时间(关西代表会是上午8点到下午5点),这之间只要本人有亲自来签到,就可以领出席费的,他当天确实没有参与会议,但都有亲自签到,也都在代表会内,只是为了选民服务离开一下就被大做文章,也质疑是政敌要打击他所为。

罗仕典说,出席费只有2450元,怎可能为了这些钱违法,他的组员也被约谈,但组员也有作证当天他有亲自签到,组员原本也被声押,但最后10万交保。

新竹县关西镇民代表会主席罗仕典拿出内政部行政函释强调,自己有到代表会亲自签到也有出席,但因选民服务离开,没有赶上会议,但依法仍可以领出席费。记者黄羿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