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關西代表會主席羅仕典 涉詐領2450元出席費遭起訴

新竹县关西镇民代表会主席罗仕典涉嫌诈领出席费、交通费及膳食费共2450元,新竹地检署侦查终结,今天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嫌提起公诉,但罗在侦查中自动缴交全部犯罪所得,并坦承在签到簿与印领清册上「补签到」等犯行,检方建议法院减轻其刑或免刑。

另一名涉案被告为代表会郭姓组员,检方认为她在侦查中一再变更说词,试图合理化自身犯罪,难认有何知错悔悟之意,建议法院从重量刑。

罗仕典上午得知被起诉后,表明不便发表意见。

检方指出,罗姓被告为关西镇民代表会第22届主席,郭姓被告为代表会编制内组员及议事人员,两人都是依法具备法定职务权限的公务员。依规定,代表会开会期间未出席或未参与议程的代表无法领取出席费、交通费及膳食费。

罗仕典今年4月12日未出席代表会临时会第3次会议。罗、郭明知此情,先由郭在当天上午9点多制作开会入帐清册及支票,并赴关西农会信用部办理拨款。会议结束后的隔周上班日,郭私下再提供签到簿与印领清册,让罗「补签到」,制作出席纪录及出缺席统计表,虚报罗有出席,使关西镇民代表会验收及主计人员误信罗出席,并核销当日全部出席费、交通费及膳食费,以此方式诈取2450元。

检方起诉指出,被告罗仕典侦查中自动缴交全部犯罪所得2450元,并自白有在签到簿与印领清册上「补签到」,使检方进而查获郭姓被告私下提出签到簿与印领清册供罗「补签到」等事实,建议法院对罗减轻其刑或免刑。

郭姓被告身为关西镇民代表会议事人员,熟稔地方制度法与内政部歷次函释,却仍违背法令,私下提供未出席会议者得于议程结束后「补签到」机会并得以溢领出席费、交通费及膳食费,侦查中她随证据开展一再变更说词,试图合理化自身犯罪,难认有何知错悔悟之意,兼衡她在全案中扮演重要主导角色,如给予宣告缓刑,恐失諸轻纵,建议从重量刑。

新竹县关西镇民代表会主席罗仕典涉嫌诈领出席费、交通费及膳食费共2450元,检方侦查终结,提起公诉。联合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