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召女私约客人遭处罚脱衣伏地挺身 老板下场曝光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男子阿强(化名)被指控不满旗下应召女小美(化名)与客人私下相约外出,竟将人带到旅馆殴打、逼迫脱衣做伏地挺身,反遭小美验伤提告。台北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图利媒介性交罪、伤害罪判处阿强有期徒刑8个月,得易科罚金24万元。

▲阿强被指控对小美拳打脚踢、逼迫脱衣做伏地挺身。(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强与另一名真实真分不详的成年人合作媒介性交易,小美2021年11月间看到招募广告,于是与阿强联系并签署合约书、本票,答应配合阿强的指示为客人提供护肤按摩或性交易服务,每次收费4000元至6万元不等,若有从事全套性交易,阿强可以从中抽取每次200元的报酬。

然而,2022年10月间小美被发现与客人私下相约外出,阿强竟将她带到旅馆处罚,包含扔垃圾桶、拳打脚踢、逼迫脱衣做伏地挺身等等,导致小美全身多处擦挫伤。

阿强到案之后矢口否认犯行,甚至反控小美的说词前后矛盾。不过,台北地院法官经查证后认为,小美从接受侦查到法院审理程序期间,说法前后一致,没有矛盾或瑕疵之处,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且印象深刻,很难做到如此一致又具体的证述,加上此案有医院诊断证明、警方拍摄的伤势照片、旅馆监视器画面等证据为证,因此没有采信阿强的辩词。

法官表示,阿强不思依循正途营生,不仅帮忙牵线进行性交易,还对小美施暴,考量到他仅坦承图利媒介性交的犯行、否认伤害犯行,至今仍未与小美达成和解,最终依图利媒介性交罪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另依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8个月,得易科罚金24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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