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二代性侵多女!竟逃脱死刑化身「夜场大老板」...20年后下场曝光

▲「昆明恶霸」孙小果曾是一名死囚,21年后「复活」变身夜场大佬。(图/翻摄自《新京报》)

记者蔡仪洁综合报导

因性侵罪被判死刑的昆明黑社会头目孙小果,凭「警二代」的身份不仅躲过一死,而且出狱后成了夜场大老板,继续作恶。此案引起大陆中央关注,经过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维持一审死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今(20)日对孙小果执行死刑。

综合陆媒报导,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认为,孙小果在性侵犯罪中具有性侵妇女多人、奸淫幼女、在公共场所劫持、性侵未成年女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众实施性侵、性侵再犯等特别严重情节或从重处罚情节,「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式合法,与新罪所判刑罚进行合并并无不当。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孙小果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 孙小果被判死刑 。(图/翻摄自微博)

回溯孙小果的犯罪之路,他1995年12月因犯性侵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但通过父母伪造病历,孙小果非法保外就医,在外趴趴走。1997年4-11月孙小果再度性侵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多名女性,并有当众性侵情节,以及犯有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被当地法院数罪并罚,终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然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于1999年3月作出改判,判处孙小果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作出再审判决,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20年」。

有多家陆媒公开报导,1997年性案发时,孙小果母亲在昆明市公安局分局刑侦队继父时任昆明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局长,2002年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区分局调任五华区城管局,担任局长,并于2018年退休。

直到2019年7月18日,因发现该案原审过程中,存在审判人员涉嫌受贿、徇私舞弊的情况,且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开审决定,并于同年10月14日对该案依法开庭审理

▲ 孙小果今日伏法 。(图/翻摄自微博)

再审期间,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孙小果2010年4月出狱后又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孙小果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维持原判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并于2019年12月23日依法公开宣判,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一审判决中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与孙小果新犯罪行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覆核,于2020年2月12日作出裁定,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