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籍船长射杀海盗 一审遭重判26年

高雄远洋渔船「屏新101号」大陆代理船长汪峰裕,于2012年涉嫌在印度洋公海,指挥武装保全持枪对4名索马利亚海盗扫射,高雄地院29日依杀人重罪判处汪峰裕26年有期徒刑,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高雄远洋渔船「屏新101号」大陆籍代理船长汪峰裕,于2012年涉嫌在印度洋公海,指挥武装保全持枪对4名索马利亚海盗扫射,残忍影片外流后,引起国际各界关注,高雄地院29日依杀人重罪判处汪峰裕26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2014年8月Youtube网路频道流传一段骇人听闻的影片,标题为「斐济船员遭枪杀?这影片是真的还假的?」,画面中有4位皮肤黝黑的男子海中紧抓着残破的小艇载浮载沉,周围数艘围观船只非但没伸出援手,还有人无情持枪对4男进行扫射,尸体鲜血染红海水中漂浮,手段相当凶残,时不时还可听见拍摄者的嘻笑声。

由于画面中有拍到一艘围观船只上漆有「安全第一」、「春亿217号」等中文字样,影片中也不时传出讲中文的嘻笑声和怒斥声,经国际刑警组织转交台湾检警调查后发现,春亿217号渔船并非涉案船只,只是一旁围观船只,而是大陆籍汪峰裕下令枪杀4名黑人男子。

由于汪峰裕非我国公民且从没来台说明案件经过,检方2017年发布通缉,因为汪并不知道自己遭到通缉,去年8月开着塞席尔共和国籍渔船进入高雄港补时,遭移民署、海巡人员逮获归案,高雄地院29日依4条杀人罪判处汪峰裕各13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26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