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高现金强盗案!他抢7736万躲12年落网 一审遭重判21年
2009年底犯下全台治安史上最高现金7736万元强盗案的最后一名逃犯黄江正,去年9月被台南市警四分局会同刑事局南打中心逮获。(本报资料照片)
2009年底犯下全台治安史上最高现金7736万元强盗案的最后一名逃犯黄江正,在藏匿12年后,去年9月被台南市警四分局会同刑事局南打中心逮获。案经台南地方法院审结后,20日依结伙携带凶器强盗等4罪合并判刑21年,并科罚金25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合议庭认为,黄江正犯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枪罪处刑6年,并科罚金12万元;结伙携带凶器强盗罪处刑14年;共同犯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刑1年6月;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枪罪处刑5年6月,并科罚金15万元,合并应执行21年,罚金25万元。
2009年9月间,女子蔡婕涵得知从事黄金地下买卖的哥哥常有大笔资金进出,竟「内神通外鬼」将讯息透露给方东隆、黄江正、苏建铭、蒋春益、王志成等5人,共谋打劫哥哥的财物。黄嫌等人先在蔡男座车偷装GPS监控,同年11月23日发现对方出现在银行附近并提领大笔现金后,决定动手抢劫。
蔡男开车返回台南市西门路宝信钟表行附近,尾随在后的黄江正等3人立即下车,并分持电击棒、手枪与乌兹冲锋枪,开枪打伤协助蔡男搬运现金的钟表行林女腿部,抢走装满现金的行李箱及帆布袋逃离现场。
蔡婕涵、方东隆、苏建铭、蒋春益、王志成等5人案发后陆续落网,并在2011年分别判刑11年至14年确定,仅黄江正逍遥法外。
去年台南市警四分局清查辖区大楼出租屋时,发现黄江正疑似在辖内出入,经调阅监控系统比对身分无误,即会同南打中心组成专案小组全力追查。专案小组于去年9月15日下午持拘票在安平区庆平路埋伏时,发现黄江正骑机车返回住处,立即上前将他逮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