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正副厅长同时落马,丈夫妻子双双投案

(原标题:罕见!正副厅长同时落马,丈夫妻子双双投案

28日下午,海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林东,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保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调查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两人同为正厅级官员,曾接棒担任海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一职,先后于今年卸任,今天又同步官宣“落马”。

公开资料显示,林东出生于1960年2月,海南海口人,仕途未出海南省。曾历任省审计厅副厅长,统计局副局长三亚市委常委、副市长儋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年10月,林东出任海南省直辖的昌江县县委书记。2017年7月任省交通厅厅长。

值得一提的是,林东调任省交通厅后,从刘保锋手中接任了交通厅党组书记一职。

刘保锋 资料图

刘保锋出生于1965年10月,安徽太和人。毕业后不久即赴海南省交通厅任职,供职长达31年。早在2008年4月,刘保锋就已升任党组成员、副厅长,其间还兼任过5年的党组纪检组组长。

2017年2月,时任党组书记、厅长董宪曾退休前,刘保锋接任党组书记一职,并明确正厅级,直到林东“空降”厅长后完成交接。

今年3月,林东到龄退休。9月,不满55岁的刘保锋也卸任副厅长,直到如今官宣被查。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昨天,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渠志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而两天前的11月25日,云南省人防办主任罗应光也已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云南纪检监察部门一名官员透露,渠志荣和罗应光两人系夫妻关系。

可以说,在重遏制、长震慑的惩治腐败持续高压态势下,无论是正副厅长塌方式腐败的“一窝黑”,还是夫妻双双违纪违法的“全家腐”,都逃不过身败名裂的下场。

林东简历

林东,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海南海口人,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

1982.07-1984.09海南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秘书兼德育课教师;

1984.09-1992.11历任广东省海南行政区(1988.04后为海南省)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2.11-1995.02历任海南省审计局审计培训科研所副所长、省审计局商贸审计处副处长兼省华升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

1995.02-1999.06历任海南省审计厅第七审计处副处长、处长;

1999.06-2010.09海南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7.05起兼任党组纪检组组长);

2010.09-2011.09海南省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1.09-2011.10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

2011.10-2012.01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2.01-2012.05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2012.05-2012.06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政府副市长;

2012.06-2013.03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3.03-2014.10海南省儋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4.10-2017.07海南省昌江县委书记(正厅级);

2017.07-2020.0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0.03办理退休。

七届海南省委委员

刘保锋简历

刘保锋,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安徽太和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

1988.07-1989.04海南省航道管理处科员;

1989.04-1996.04历任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科员、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处主任科员;

1996.04-2008.04历任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00.05更名为海南省交通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

2008.04-2009.05海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9.05-2010.11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0.11-2016.08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党组纪检组组长;

2016.08-2017.02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7.02-2017.07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2017.07-2020.09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级)。

(海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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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1400万!副厅级"最美女书记"获刑10年半 受审时拭泪

11月23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被告人赵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

2013年至2020年,被告人赵丽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农伟(另案处理)等七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专职司机农卡伦(另案处理)或本人直接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44.567052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赵丽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缴赃款835.742195万元以及购物卡116张。

法院认为

被告人赵丽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130万元,单独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14.567052万元,共计人民币1344.56705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共同受贿犯罪中,赵丽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赵丽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对扣押在案的赵丽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上缴国库。

根据被告人赵丽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具体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报道

2020年4月28日,崇左市委常委、大新县委书记赵丽接受审查调查。

2020年6月19日,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赵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干扰巡视巡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私车公养,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胆大妄为、肆无忌惮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违规插手扶贫项目。

赵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违纪违法行为都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丽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崇左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大新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丽简历

赵丽,女,壮族,1969年3月生,广西钟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0月参加工作。

2002.09—2005.02广西龙州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5.02—2006.07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2006.07—2009.02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

2009.02—2013.01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01—2013.05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委书记;

2013.05—2016.05广西大新县委书记;

2016.05—2016.06广西崇左市委常委,市委副秘书长(正处长级);

2016.06—2016.06广西崇左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新县委书记;

2016.06广西崇左市委常委、大新县委书记。

潇湘晨报综合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四川一厅官受贿落马 地产商人送300万被拒:送少了

11月13日晚,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刊发《廉洁四川》第299期《伸手必被捉》,讲述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邹明勇的贪腐故事:他以官谋利,以权谋私,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5000多万元;他还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9500多万元。

1988年,邹明勇考入西南财经大学。大学毕业后,进入内江市政府法制局工作,从校门一脚直接跨入了机关大门。2000年回到老家资阳,担任资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

报道称,按理说,邹明勇仕途已非常顺利,但是他自己却感到很不满意。邹明勇说:也工作了四年时间,我们那一批的秘书都成长起来,我仍然在秘书科当科长。所以那段时间也是我思想上最低沉,而且是最消极(的时期)。

怀着对“职务”与“权力”的渴求,此时的邹明勇急切地盼望着“再上台阶”。2006年,38岁的邹明勇担任安岳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但邹明勇的权力观,从这时开始,就产生了变异和扭曲。

邹明勇说,“只有官才能运用权力,掌握权力,从正面说,才能够真正地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从反面说才能达到自己的私欲。”

节目披露,余某是资阳市某公司股东之一。多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邹明勇。那时,邹明勇还是资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余某觉得邹明勇是只“潜力股”。通过接触,发现他行事仗义、性格豪爽,相比某些严肃又严格的政府官员,更容易打交道。

2010年9月,邹明勇升任安岳县县长。余某等待多年的机会来了。2011年上半年,他找到邹明勇,请求帮忙协调安岳一个保障性安置房建设项目,邹明勇立刻拍着胸脯答应了。

据报道,邹明勇接受余某等人请托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余某等人承揽到该项目。(项目)预估投资3.74亿元,综合回报率45%。签订完投资合同后,余某等人提出送给邹明勇现金300万元。没想到的是,邹明勇认为送少了,拒绝了他的“感谢费”。

余某说:(邹明勇)当了县长过后,毕竟(是)百多万人的“父母官”了,有些时候啊,有可能事情多了,有可能是心里稍微膨胀点了。

2012年上半年,邹明勇再次接受余某等人请托,帮助余某等人承揽到另一个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投资约2亿多元。这一次,余某吸取了“300万元被拒”的教训,他明白了要想继续靠着邹明勇的权力发家致富,光谈感情是行不通的。

邹明勇于2014年调任资阳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后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8年8月,余某的项目全部投资款项及回报拨付完毕时,他向邹明勇提出支付1000万元的行贿款项。经邹明勇同意,将这1000万元投入余某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

去年11月,邹明勇被查。在忏悔录中他说,“从(自己)帮别人提包转变为(别人)为自己鞍前马后,虚荣心一下极度膨胀,格局开始变了。对钱的关注度也更高了,自己已陷入了格局,摆脱不了了。”

据报道,邹明勇所谓的权力格局里,除了商人朋友,还有自己的家人。其舅兄江某、侄子邹某君等人均涉案其中。邹明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000多万元。

除了收受巨额好处费外,邹明勇还涉嫌滥用职权,在安岳县一个五星级酒店建设过程中多次超越职权,和该项目承建商“内外勾结”,以“擦边球”“打招呼”等方式,在未达到兑付条件的情况下,违反合同约定,向该公司拨付资金上亿元,造成国有资金流失高达9500多万元。

“我之前没有对过账,这次组织调查过后,我才感觉到可怕,并且我看到这个数字我都有点不相信,但一笔一笔算下来是这么多。”邹明勇在节目中忏悔说,“对人民的罪,对国家的罪,对组织的罪,这个单应该由我自己来买,也必须由我来买。”

正副厅长同时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