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145个帐户炒8股票 超狂散户「9个月狂赚6亿」下场却很惨

王宝元操控145个帐户炒作8支股票。(图/报系资料照)

大陆福建59岁的股民王宝元透过控制145个证券帐户,操纵「吉林高速」、「大庆华科」等8支股票,在短短9个月内狂赚人民币1.43亿元(约新台币6.34亿元),结果被大陆证监会罚没5.71亿元(约新台币25.3亿元),刷新过去2年罚款纪录,遭大陆证监会依《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裁罚5.71亿元(约新台币25.3亿元)。

判决书显示,为实施操纵行为,王宝元共控制并使用145个证券账户。其中第一轮操纵「吉林高速」使用24个账户,第二轮操纵「吉林高速」使用32个账户,操纵「大连热电」使用22个账户,「宜宾纸业」使用18个账户,操纵「绿城水务」使用19个账户,「宁波热电」使用27个账户等。

大陆证监会认为,当事人在2020年2月3日至11月6日期间,实际控制使用145个证券账户,采取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8只股票,影响股票价格和交易量,与同期上证综指或深证综指最高偏离31.79%,裁定处罚5.71亿元

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证券违法成本。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操纵证券市场有违法所得的,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本案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配合调查程度、违法所得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对当事人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过罚相当,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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