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大户 自设绿电、买凭证各半

经济部表示,用电大户条款优先规范契约容量5,000瓩以上用电大户,先建立企业使用绿电典范,扣除教育、医疗保健及社会工作服务业等后,约有300多家企业,总计有485个用电户号需在五年内完成设置契约容量10%绿电的义务履行,可创造约1GW再生能源交易市场;后续每两年定期检讨义务对象范围。业者共有四种履行作法,分别为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购买再生能源电力及凭证、设置储能设备及缴交代金。

另为奖励早期配合政府政策设置再生能源及提早完成义务履行企业,给予既设扣减及早鸟优惠措施,相关作法将具有弹性。官员说,经济部给予业者五年缓冲期达成10%绿电义务量,愈早完成可以享最多扣减40%优惠,降低企业负担。

统计至1日止,应申报户数485户,已申报户数共405户(约84%)。其中设置绿电设备者占46.88%,约469.51MW;购买绿电及凭证占49.85%,约7亿度;设置储能设备占3.27%,约32.74MW。另预计三年设置完成者占83%,四年设置完成者占4%,五年设置完成者占13%。官员说,最快两年内可见到绿电设备完工,有助再生能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