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连署须自然人凭证 蓝批扰民
中选会预告公投电子连署法草案,要求登录要自然人凭证,被疑为卡公投。图为志工引导民众填公投连署书。(本报资料照片)
中选会预告公投电子连署作业6月1日上线;根据规画,公投提案领衔人及连署人要进行电子连署作业,须输入身分证统一编号,并使用自然人凭证。但蓝委质疑,自然人凭证非每人都有,如此一来恐又为公投连署设下「门槛」,吁中选会开大门走大路。
「全国性公民投票电子连署及查对作业办法」草案已上网,预告至4月19日,期间广搜各界意见,提交中选会委员会议讨论。
不过,对电子连署需使用自然人凭证,蓝委费鸿泰质疑,公投案投票权人数1975万余人,但目前有自然人凭证者仅657万人,很多人不会为公投办理自然人凭证,何况申请还要经费。
他说,中选会推动电子连署方向是对的,也乐观其成,但不应用这种方式设「门槛」,增加民众负担;且如今健保卡也能做为报税用,使用几年下来没出现任何障碍或个资被侵入状况,因此认为健保卡应也可行。
蓝委林德福直言「多此一举」,电子连署本该更便民,鼓励大家参与公投,如此一来却变扰民、设限更多,搞出更多问题。
中选会综合规划处长高美莉说,公投连署需本人签章,若要取代也应符合《电子签章法》规定,而自然人凭证确实符合规定,但健保卡未列其中。至于自然人凭证使用人数与公投投票权人数有落差,她强调,中选会会再探讨怎样让更多人能使用,且原先纸本连署管道也在,只是电子连署多一个选择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