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近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条例主要内容包括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7个方面。

条例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设立补偿资金;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黄河宁,天下平。”黄河是全世界泥沙含量最高、治理难度最大、水害严重的河流之一。包括山西在内,黄河沿线不少地区均面临这一问题:如何行之有效地保护黄河,进而实现黄河流域的高质量发展?用好法治力量,可以成为守护黄河安澜的重要抓手。

运用法治力量可以为黄河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约束。众所周知,去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作为一部针对黄河流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统领性专门法律,它的颁布施行,让保护黄河变得有法可依。据了解,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年来,黄河保护治理持续推进、取得实效,10条重点河流、20个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全部达标。

司法机关有法可依能动履职守护黄河。黄河流域线长面宽,各地如何因地制宜让黄河保护法真正落地,同样考验着沿线司法机关的智慧和执行力。《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是黄河保护法在山西的具体落地和延伸。无独有偶,沿黄九省区立足山水相济大保护的流域司法特色,聚焦重点区域保护修复、水沙调控、水资源集约利用、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持续发力统筹管理提升黄河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治理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大治理大保护让滔滔黄河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保护黄河,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依法守护母亲河需要持久发力:河湖长制要落实到位,应在法治轨道上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还要以流域为单元、以水资源为核心,强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统筹管理体系,实现一盘棋谋划、一张网布局。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充分挖掘各地依法保护生态修复的生动案例,向沿黄居民宣讲黄河保护法,让更多群众成为黄河流域绿色发展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 (作者:梁 婧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