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案是否應公布姓名?專家:中央做法應更周延

北市某私立幼儿园爆发性侵事件,但新闻稿上是否可公布园所名称掀起两派论战,专家认为,有讨论空间。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北市某私立幼儿园性侵案持续延烧,是否应公布园所姓名也引发地方政府与中央论战,专家认为各自立场都有道理,但中央谈这件事时,应与地方先行沟通了解状况,避免争议或对立,未来若要修正相关规定也应召集各界人士讨论,让法规更完善。有家长代表认为,是否公布园所名称应回归受害者家长意愿,地方、中央政府也应尊重。

中华育幼儿童关怀协会秘书长洪锦芳表示,能理解中央卫福部、监察院基于公共利益应报导,但市府所提的保护被害人立场也有道理,但中央作法或许可以更加周延,应与地方先行沟通、了解状况,直接对外公布作法容易形成对立,对儿少工作来说并非正面结果。

至于发生类似事件是否应公布园所姓名,洪锦芳认为,法条都是跟着时代在走不断进步,「做中学,学中做」,若谈到儿童最佳利益、个资保密,是否公布是很两难问题,中央不应仓促的去断定要不要公布儿少个资,应邀集地方政府、专家学者、家长团体共同来讨论,看法规要如何改能更完善,才能促成正向改变。

不具名学者也说,不单只有儿少案件问题,过去至今也有很多不同年龄层遭受性侵的受害人,伤害程度绝不小于性侵害案件,同样也需要被保护,中央应借此机会将相关法规摊开来审视,让这些受到伤害者可以受到保护前提下,让加害者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

台北市国小联合会总会长吴政鸿则认为,虽然第一时间公布园所姓名可让大众警惕,但幼儿园毕竟是小众单位,恐让被害者产生二度伤害,该不该公布园所名称,应回归受害者家属意愿,有些家长可能因保护自己孩子希望能不公开名称,地方、中央政府也应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