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未完成立案即招生 竹县教育局开罚6万元助安置35名幼生

新丰乡某幼儿园还未完成立案即招生,县府教育局依违反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处6万元罚锾,指将视家长需求,适时协助提供幼生安置服务。(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新丰乡某幼儿园还未完成立案即招生,家长发现后提出检举,园方发出停课通知,承诺31日全额退费,但家长质疑园方能否遵守承诺,并担心孩子无处安置。县府教育局现勘园方招收35名幼生,确实有进行教保服务情事,依违反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处6万元罚锾,指将视家长需求,适时协助提供安置服务。

家长指该幼儿园近期发出的停课通知中,声明因系统检测作业而停课,并承诺全额退费,而收到的最新通知显示,是因作业延误未完成立案,经教育局12日查报在案,园方从即日起停止实体课程与招生作业,并表示相关已收取的费用,将在31日全额退费。

家长认为,园方在早期通知中,明言因系统检测而停课,未明确说明立案延误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实信息,让家长无法及时做出合理的安排,尽管园方已知道未完成立案,却仍持续招收新生,显然是不负责任,影响家长们的信任,也损害孩子们的教育权益。

家长们对园方退款能否按时执行质疑,并认园方某些教师和保育员似乎缺乏合法的教保员证照,希望相关部门能进行调查,确保园方遵守承诺,依法处理退款事宜,保障家长和幼儿的合法权益。

教育局表示,接获民众陈情12日到该幼儿园进行现场勘查,发现园方招收35名幼生,且确实有进行教保服务情事,园方未经许可即招收幼儿进行教保服务,将依违反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51条规定,处罚锾6万元。

教育局指园方正进行幼儿园立案程序,将辅导其尽速完成立案,针对目前招收的幼儿,倘家长有协助安置需求,请洽询教育局,将视家长需求,适时协助提供安置服务,以免影响幼儿受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