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特教生入幼儿园鉴定安置 11/1起受理报名

中市特教生入幼儿园鉴定安置, 11/1起受理报名。(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为提供学前特教幼儿优先入园机会,将举办「特教幼儿入幼儿园鉴定安置」,11月1日起至30日止受理报名,凡设籍台中市并于109学年度满二足岁至入国民小学前,即103年9月2日至 107年9月1日出生的身心障碍(含发展迟缓)幼儿均可报名申请入幼儿园鉴定安置。

教育局表示,台中市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委员会以「适性就近安置」为原则,依照幼儿身心障碍程度及适应情形进行安置作业,市府受理鉴定安置报名工作后,将由心理评估人员为每名个案进行教育评估,并召开审查会议及安置协调会议。

相关鉴定安置申请相关表件及宣导影片可至「教育局全球资讯网→组织职掌→各科业务→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碍学生跨阶段鉴定安置宣导活动专区」 下载。

教育局提醒,预计于109年3月13日公告鉴定安置结果,相关讯息可电洽台中市中区特教资源中心04-22138215分机820、教育局特教科04-22289111分机5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