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大型廣告 北市擬SOP強制拆除

北市亚洲广场大楼27楼顶的大型广告物年久失修,细碎物与灯饰屡被吹落影响公共安全。图/北市议员洪婉臻提供

高空掉落物造成死伤时有所闻,北市议员昨提案「大型屋顶广告物许可证逾期,经通知未自拆应强制拆除」,例如,台北车站附近高达27层楼的亚洲大楼广告物许可已逾期10年,大型广告物破旧,常掉落细碎物,但都仅连续罚,无强制拆除,该提案经工务委员会讨论后全案通过,建管处说,目前正签办行政程序,预计3个月内上路。

民进党议员洪婉臻昨调阅资料发现,建管处清查目前台北市现存的「大型广告物」共计236件,该类型广告物多设置于路口交接处、人潮密集区,如果不严加管控,容易衍生公共安全问题。

她举例,亚洲大楼的大型广告物有效期限到102年7月22日已到期,但建管处从110年至今连续开罚17次,裁罚金额高达284件,因业主不配合自行拆除,大楼主委、住户投诉无门,但广告物结构破碎不堪,变压器等细碎物屡次被强风吹落,随时可能发生意外。

依现行「建筑法」第95条之3规定,招牌广告应向主管建筑机关申请审查许可,必要时得命其限期自行拆除,不过议员质疑,条例仅有罚锾,如果遇到申请人或所有人怠惰行事,建管处也仅有罚锾,连续处罚将无法有效遏止逾期或有结构安全疑虑的广告物发生伤人意外。

建管处也统计目前高楼建筑物超过100米以上71栋,其中领有许可证大型广告物13件,申请在屋顶树立广告则有904件,但目前未统计许可证是否逾期,议员也提案,屋顶广告杂项执照效期,应纳入北市建筑物公安自主检查,纳入警示系统。

建管处长虞积学回应,市府日前已核定大型广告物逾期处理SOP,过去逾期只有裁罚,不过新的SOP将针对逾期大型广告物,每通知1次就能裁罚,可通知申请人3次,未改善就依法强拆,并拟通知申请人须在1个月内补件,将持续讨论细节。

针对亚洲大楼已逾期10年的大型广告物,建管处表示,民众9度陈情、经建筑师公会鉴定后,因有公安之虞,建管处今年9月初已决议强制拆除,目前正拆除中。

对于议员提案公安检查纳警示系统,建管处表示,因公安检查是针对场所,大型广告物是由民众申请,管理范畴不同,但会在新程序内设警示系统,建管处收到逾期通知,就主动介入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