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處:北市競選廣告17日前清除 逾期可連罰

2024大选13日落幕,台北市建管处今天表示,依台北市竞选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相关规定,竞选广告物应于选举投票日隔天起3个工作天内(17日前)清除,逾期将开罚且可连续罚。联合报系资料照

2024大选13日落幕,台北市建管处今天表示,依台北市竞选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相关规定,竞选广告物应于选举投票日隔天起3个工作天内(17日前)清除,逾期将开罚且可连续罚。

建管处发布新闻稿表示,第16任总统、副总统与第11届立法委员选举已于13日顺利完成,为维护北市良好市容景观、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依台北市竞选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第6条第2项规定,竞选活动结束后,各候选人及政党应依规定自行于17日前清除其设置的竞选广告物。

逾期未自行清除完毕的设置人,建管处说,将依涉及违反台北市竞选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相关规定,以「处设置人或设置处所所有权人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清除、拆除或刷除,届期未改善、清除、拆除或刷除者,得按次处罚」的方式办理。

建管处长虞积学呼吁,台北市政府于民国111年底修正公布台北市竞选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以规范北市竞选广告物的设置秩序,各候选人及政党应依规定尽速自行清除其设置的竞选广告物,避免逾期拆除违反相关法令,以打造更友善的选举文化及维护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