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妻「永远只有3种姿势」!国安局中校疑「绿光罩顶」怒跟监惨了
前妻表示,中校因房事不协调常与她发生争执,除了对性索求无度,还曾埋怨「永远只有那三种姿势」、「是你性障碍」。(示意图 / 中时资料照)
一名国安局中校与妻子结婚17载,今年1月协议离婚,后遭前妻控诉称他于房事上需索无度,还曾埋怨她「永远只有那3种姿势」、「是你性障碍、性冷感,心里有什么阴影吗?」。妻子也说,丈夫甚至因为怀疑她外遇,竟长期进行窃录、跟监,还四处散播谣言,导致其精神饱受折磨,愤而求偿100万精神抚慰金。
前妻主张,自从二人结婚后,家庭事务及照顾子女的重担多半由她独自承担。她进一步指出,期间由于房事不协调,中校与她经常发生争执,一吵就是数十年,除了对性索求无度,还曾埋怨「永远只有那三种姿势」、「是你性障碍、性冷感,心里有什么阴影吗?」
此外,前妻也说,中校还要求她改善、学习性事技巧,并协助打手枪,一旦未能满足其性需求,夫妻俩就起口角。前妻为此感到身心俱疲,只是顾及子女年幼,因此一再隐忍。
至于中校怀疑妻子的外遇对象小王(化名),前妻表示,二人于2019共同承租桃园大溪农地合作务农,期间仅仅相谈甚欢,一直谨守份际,绝无逾矩。前妻无奈指出,中校却因此派人尾随跟监、窃取她的行车记录器,还在手机上装设监控软体,甚至对小王扬言要以通奸、侵害配偶权提告,让不懂法律的小王签下不平等和解书。
针对前妻所述指控,中校解释,前妻之所以称因为顾家,所以平日劳累无法配合性事,根本与事实不符;事实上,前妻正因把时间都花在与小王发展外遇,以至于二人发生性行为,却反咬他性事索求无度是借口。
台北地院审理,审酌前妻外遇属实,但基于通奸罪业已除罪化的情况下,中校仍为前妻外遇而长期监控,行为已经严重侵害前妻隐私,另将资讯散布第三人并导致损害扩大,犯行属实。
法官认,中校构成故意不法侵害前妻隐私,情节重大,也是婚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判处赔偿1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