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给4万多不够家用?不爽妻买一堆保险 退伍军人夫怒离

月给4万多元却不够家用,不爽妻子买了一堆保险,退伍军人夫怒诉离婚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与女子小萱(化名)是夫妻,婚后育有2名子女,但双方却感情不睦,阿国在军中退伍后,2人就没有再共同生活分居迄今,后来小萱无故怀疑阿国有婚外情,并提出妨害家庭告诉,因事证不足获不起诉,自此2人形同陌路,还因为金钱不断发生争执,阿国愤而诉请判决离婚。

法院审理,阿国指控,当年他自军方退伍后,因为小萱投保的保险费用过于巨大,导致双方经常因为金钱争执,分居后感情早已破裂,并且没有任何交集,因此依据民法第1052条第2项诉请离婚。

小萱辩称,家中金钱的支配方式均由阿国主导,阿国本来是军人有领固定的薪水,她并未要求阿国做超出他能力范围的事,阿国给的家用约4万多元,她跟2个孩子及公婆根本就不够用,不足的部分都由她自行承担,而公婆过世时也都是由她照顾家里。

小萱指控,阿国自己婚后外遇不断,长子出生后第7天,阿国竟然就殴打她,当时她为了维护婚姻,不忍心放下孩子而自己离开,她便隐忍并善尽本分照顾孩子们到成年。现在阿国退休开始领退休金了,却要跟她离婚,这让她情何以堪。当初购买保险是想要有个保障才开始保险。

而她所买的保险,当初也都是阿国同意后才购买,原本规划是为阿国退休后做准备,也是经过讨论才慢慢增加保单购买,但是后来阿国离家后,未曾主动和她联络,保单要保人可以变更为孩子,受益人也可以是孩子,主要是保障以后身故时,不会对家庭造成负担,并非她想要获得多少利益。

当初保险费就是由她的信用卡扣款,为了不让她的信用受到影响,只好跟娘家大哥借钱,才能支付家中一切所有开销,她后来因生病而无法工作,也还好当初有坚持购买医疗险,才能支付自己的医疗费用,因此,阿国主张要离婚并无道理。

法官审酌,双方对于保险契约的规划无共识,相持不下、各持己见,小萱还对阿国提刑事告诉,多次发生摩擦争执,感情早已消磨殆尽,已无互信基础,双方婚姻已生重大破绽,而无回复之希望,难以维持婚姻,彼此均难辞其咎。日前依法宣判,阿国请求判决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