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男來台旅遊「跳機」隔天就到工地報到

越南籍阮姓男子今年3月10日持观光签证来台,下机后却「脱团」逃跑,南下高雄投靠潘姓同乡,隔天立即到工地报到,但工作10天阮男就与潘男被警方查获,高雄地院审理后,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藏匿人犯等罪,判两人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去年2月阮男报名越南当地旅行社的台湾行程,申请旅游签证后,同年3月10日抵达桃园机场,原定13日出境,阮却「脱团」逃跑,同年月12日晚间,阮男抵达高雄小港区投靠潘姓同乡,隔天就与潘男到工地非法打工。

阮男在台工作期间,都由潘男提供住处,但脱团10天后,3月21日下午5时许,阮男、潘男两人在大顺三路一带工作时,正好碰到警方临检,员警一查发现阮是持旅游签证入境台湾后脱团,移送移民署侦办,还查出潘男也是逃逸移工,将两人移送收容。

雄检侦办时,阮男坦承他是假藉旅游目的来台,计划在台湾工作,躲避期间都由潘男提供住处让他躲藏,潘男则否认藏匿阮男,辩称不清楚阮男脱团,有跟他说签证时间到时要自己离开,否认知情。

但雄检根据潘男手机对话纪录,发现潘男在阮男脱团后,随即传送他的住处地址给阮,还指示阮男须等旅行团抵达高雄后,才能脱团逃跑,依伪造文书罪嫌起诉阮男,潘男则依藏匿人犯罪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时,潘男辩称阮男脱团,但法官依据他在越南群组的对话纪录,发现阮脱团后,潘不仅知情,还知道阮男参加的旅行团,早已回到越南,却未劝告阮男,反而继续藏匿阮。

法官综合事证,考量两人审理时均坦承犯行,依伪造文书罪判阮男2月徒刑,潘男则依藏匿人犯罪判2月,得易科罚金,因两人都无合法工作签证,将于刑满后遣返离境。

桃园国际机场入境大厅。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