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假结婚男无法下葬家属放弃遗体 地检署最速件同意「旁系处理」

云林县警局长李建民协助与云林地检署联系,李男终可下葬。(周丽兰摄)

李男因假结婚无法下葬,云林县警局出手协助。(云林县警局提供)

云林县西螺镇一名58岁独居男子日前车祸身亡,兄姊欲收尸火化却被告知假结婚的大陆配偶才有资格领取大体,家属唯恐一拖1年才能火化,决定停止一切丧葬事务,请西螺公所处理。云林地检署23日以最速件处理,认定死者死亡无疑义,同意旁系亲属处理。

58岁李姓男子19年前被骗到大陆假结婚,后来被丢包无法回台,兄姊汇钱让他买机票才回台,女子也无入境台湾记录。事后李男向移民署自首假结婚,云林地检署侦办后不起诉。

李男本月初骑单车与自小客车擦撞死亡,其兄姐欲领取遗体火化,检察官谕令其陆籍配偶是第一顺位,旁系家属不得领取死亡相验证明。

根据法令规定,李男的大体必须透由海基会、海协会互助寻找其大陆「配偶」领取,时间至少需4月至1年才会有结果。冰柜费用1天800元、祭拜供品1天600元、停灵费1天800元、葬礼13万5000元,1年约需94万元。

兄姊商议 20日后通知礼仪社停止办理丧葬事宜,请西螺镇公所处理。

县议员李明哲接获陈情于22日县议会总质询披露,要求县府协助处理后事,并预防假结婚的配偶领取其身故保险金。

云林县警局长答复,透过两岸机制将旷日废时,可连系地检署协助能否以假结婚的不起诉书注销结婚事实,让李男的大体及保险让台湾的家属尽速处理。

云林县警局刑警大队长杨承璋22日紧急联系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朱启仁表示,李男是意外死亡,认定死亡原因无疑义,同意旁系亲属处理大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