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男子「这原因」无法下葬 云检主任叹:还是第一次遇到

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朱启仁。(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县西螺镇一名58岁独居男子车祸身亡,兄姊欲收尸火化却被告知假结婚的大陆配偶才有资格领取大体。云林地检署22日以最速件认定死者死亡无疑义,同意旁系亲属处理后事。主任检察官朱启仁表示,死者假结婚不起诉处分是因时效消灭,因户政资料未涂销以至其配偶仍有法定地位。

云林地检署主任主任检察官朱启仁22日下午接获云林县警局刑大队长杨承璋报告后,即以最速件处理。

朱启仁表示,警方试图寻找李男假结婚的大陆配偶未果,不太可能来台处理后事,22日即发出死亡相验证明书给家属。

朱启仁说,死者李男2005年向移民署自首假结婚,不过云林地检署2017年才收到移送书,因时效消灭,检察官予以不起诉处分。

朱启仁表示,家属领取大体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李男无子女,根据法令配偶就是第一顺位,承办本案的检察官也是希望厘清事实才未发回给其胞兄胞姊。

朱启仁说,李姓死者生前未涂销户政配偶资料,以至假结婚的配偶具法定地位,但过世的李男如何涂销其假结婚配偶资料,家属应循民事纠纷管道处理。

朱启仁说,因假结婚导致无法下葬的案件很罕见,他也是第一次遇到;李男婚姻是否有效目前与刑法无涉,李男的婚姻状态可能要由家属另循司法管道涂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