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2万买4瓶老酒竟是假酒 法官因「这原因」判卖家无罪

老酒收购商花32万元向被告买了4瓶麦卡伦25年纯麦苏格兰威士忌,没想到竟买到假酒,愤而提告,法官一审判决被告卖家无罪。(林和生摄)

陈姓女子日前将前夫生前留下的4瓶25年威士忌,以每瓶8万元、共32万元卖给收购商,事后被发现竟是假酒,气得对方到警局提告;承审法官却认为,资深收购商都无法分辨真假,如何要求只当过小吃店服务生的陈女有此专业,且考量双方解除交易,各自拿回价金与酒,因此判决陈女无罪。

判决指出,陈女拿来老酒时,邱姓收购商从包装、标签及封瓶有无完整,皆逐一检视,也拍照传给朋友看鉴定;当时并无催促购买,也没有一定得交易的想法。

邱男也坦言,当天身上仅10几万元现金,对方有提议「如果现金不够,买1瓶就好」,但想说4瓶一起收购,因此陆续到提款机领钱,凑足32万元再回到店里交易,买卖过程约1小时。

不过事后被酒品母公司鉴定,与真正产品标签不符,卖酒的陈女经侦结后遭依伪造文书等罪被起诉。但她喊冤说,这4瓶酒是前夫生前留下,根本不知是哪里出产,也没伪造意图。

法官开庭时询问,邱男从事酒类收购已经10年,平常都自己鉴定要不要跟别人收购,酒类鉴定是满专业的,但他坦言,就算是身为收购酒类店家老板,还是有可能在收购过程中买到假酒,「我时常犯这种错误,之前也有买过旧瓶装新酒的。」

法官认为,即便是经营老酒收购商亦无法完全区辨酒类真假,自无法苛求身为小吃部服务生的陈女拥有比对方更专业酒类辨识能力。加上双方同意解除买卖契约,由陈当场返还款项32万元,邱则将4瓶酒退还。因此全案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