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杠上黄捷!詹江村举法条狠打脸
时代力量高雄市议员黄捷日前在脸书上声援香港反逃犯条例,并贴出募资相关讯息,遭国民党桃园市议员詹江村踢爆并痛批她违反国安法。黄捷则反击詹才有问题。对此,詹江村列举上个月才刚修法的国安法,来狠打脸黄捷的回应。
黄捷日前在脸书上声援香港反逃犯条例,并贴出募资相关讯息,遭詹江村踢爆并痛批她违反国安法,到警局进行提告;对此黄捷在昨(11)日深夜做出回应,表示「如果转载文章的行为,会造成国安问题,也是中国的国安问题,而不是台湾的国安问题。」
詹江村于脸书发文表示,很多人留言,说他怎么用,大陆的国安法提告黄捷, 错了,他用的是上个月7月3日,刚颁布的最新中华民国国安法条款:第 2-1 条人民不得为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为下列行为:一、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
詹江村表示,「、」 顿号是含的意思,会写的这么细腻,就是要把国安法,定得水泄不通,滴水不漏,所以用顿号。不是所谓的只有境外敌对势力,而是包含大陆、香港、澳门。有人问以前慈济资助大陆呢?以前国安法还没修订,这是上个月才颁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