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桥头地检大门贴「门面更换」大字报 狂男下场超惨
李姓男子于去年9月2日因为不满桥头地检署对案件的处理方式,竟然在桥检大门口张贴大字报,扬言要更换桥检的门面。桥头地院审理后,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他两个月有期徒刑。(本报资料照)
李姓男子于去年9月2日因为不满桥头地检署对案件的处理方式,竟然在桥检大门的柱子上张贴大字报,扬言要更换桥检的门面,并请桥检备妥清洁人员等,方便作业。桥头地院审理后,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他两个月有期徒刑。
李姓男子当时在桥检大门的柱子上张贴写有「门面更换通知,预计10月底前于桥头地检署更换门面,届时请贵署备妥清洁员、玻璃安装员,俾利作业。」桥检法警室发现后报案,并调阅监视器画面,扣得大字报一张。
冈山警分局获报,调查后报请桥检侦查起诉。李男辩称,当初他毁损桥头地检署玻璃,与桥检有和解,该署要求他签协议,他只是送达协议内容的通知书,并不是恐吓文书,而是之前与桥头地检署协议的通知书。他强调没有恐吓的意思。
法官审理后认为,这张大字报称要帮桥检更换门面,尽管李男主张当天并没有敲打地检署的玻璃,但大字报传达的意思已经表达要破坏桥检财产,以达施压桥检的作用,具有主观上的恐吓故意。
虽然李男还说曾经到精神科就医,有看诊纪录,但法官仍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李男两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