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涉非法占用?「天水園」巨石突現身漁港 苗縣府說話了

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本报资料照片

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在苗栗兴建家族墓园「天水园」,因占用国有保安林遭判刑,有民众发现2颗疑似墓园巨石出现在外埔渔港内,再掀非法占用疑虑;县府表示,须先厘清行为人。

赵藤雄被控于苗栗县后龙镇占用国有保安林地兴建家族墓园「天水园」,遭判缓刑4年,并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000万元定谳;法院审理期间,赵藤雄拆除全部坟墓等地上物,将占用部分土地回复原状。

有民众近来发现后龙镇外埔渔港停车场内有2颗巨石,其中1颗虽以混凝土涂抹覆盖字迹,但仍能隐约看出「天水园」3个大字。不过,渔港主管机关县府农业处并未同意放置这2颗巨石。

苗栗县政府农业处副处长蔡政新告诉中央社记者,这2颗巨石被放置在停车场绿带草坪上,虽不影响交通,但仍属于渔港港区范围内,依法应由渔会报请县府渔业科核准后始能放置。

蔡政新说,渔业科未曾受理申请,经询问渔会人员称,巨石存在至少已有3年时间,但不知何人放置。

他指出,依渔港法第19条规定,在渔港区域陆地上放置船舶或其他物料,应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2颗巨石未经申请核准,有非法占用县有地疑虑,可依渔港法第21条处行为人或其雇用人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另依23条涉及刑责应依法处罚外,并令限期回复原状。

蔡政新表示,此案仍须先厘清行为人,将由渔业科移请警方调查,追查出裁罚对象后才能进行后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