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凤渔港违规捕捞 渔船遭海巡雷达、无人机监控送苗县府裁罚

海巡人员透过无人机监控。(第四巡防区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1艘渔船23日晚间21时,违规在苗栗县竹南镇龙凤渔港违规施放笼具,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巡防区指挥部崎顶雷达操作员监控该渔船,认定其违反苗栗县政府公告「苗栗县海域经营或兼营笼具渔船作业应行遵守及注意事项」相关规定,立即以无人机空中搜证,全案后续将依法函送苗栗县政府裁处。

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巡防区指挥部指出,昨天晚上21时许,龙凤渔港西北 2浬慢速航行,研判有违规作业情形,立即通报邻近守望哨监控并指挥线上巡防艇前往查察,并调派无人机前往查处。

经无人机抵达在龙凤渔港外距岸约2浬处海域,发现该艘渔船正违规布放笼具,因苗栗县政府公告「苗栗县海域经营或兼营笼具渔船作业应行遵守及注意事项」相关规定:全年禁止CT3(含)以上渔船在距岸6浬内作业,随即进行空中搜证,后续将依违反「渔业法」函送苗栗县政府裁处。

第四巡防区指挥部表示,无人机具有机动性强、空中侦搜效果佳及不易察觉之特性,可协助查缉海上不法活动及保护海洋生态资源;另为了维护沿近海渔业资源,渔业法设置拖网渔船禁渔区,违反规定的渔船,将处3万到15万罚款,情节重大可撤销渔业证照和干部船员执业证书。呼吁民众如有需要或发现不法,可拨打「118」专线,海巡署将迅速到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