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屏溪出海口违规捕捞赤尾青 东港渔船被查稽送办
▲屏东县东港籍一艘渔船9日早上在高屏溪出海口违规捕捞赤热尾,被海巡署高雄海巡队查缉到案送办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以下同)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东港籍一艘渔船9日早上在高屏溪出海口违规捕捞赤热尾,海巡署高雄海巡队前往查缉,要求该渔船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违规捕捞作业全程搜证,经登检完毕后,依违反渔业法第65条第5款等相关规定函送屏东县政府裁罚。
▲▼渔船疑违规作业、赤尾青。
海巡署舰队分署高雄海巡队于今天早上,接获第七巡防区指挥部通报,在高屏溪外约1浬内疑似有渔船违规拖网作业,高雄海巡队线上PP-10026艇接获通报后立即前往通报海域查察,并请巡防区指挥部岸际雷达持续提供违规渔船最新动态,发现该艘渔船在东港0.6浬处海域疑似正在违规海域捕捞屏东县政府公告保育管理赤尾青虾,立即要求该渔船停止作业,并上船搜证。
根据屏东县政府依渔业法第37条、第44条及第54条有关规定公告「屏东县赤尾青虾渔业管理有关事项」,规范兼营赤尾青虾渔业之渔船,不得在距岸一浬以内水域作业。
另公告每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为禁渔期,为保育渔业资源与维护海洋生态,严禁渔船于公告期间及地点内进行违规捕捞作业,高雄海巡队将持续执行相关取缔工作,以实际的行动来守护海洋生态,俾使海洋渔业资源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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