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押3个月能改变什么? 游盈隆批:检方办案能力不足还是办错方向
▲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涉嫌弊案遭起诉后,检方两度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再度开庭,裁定柯文哲还押北所。(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郭运兴/台北报导
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深陷京华城、政治献金案两案,台北地院2日三度召开羁押庭,最终裁定羁押禁见。对此,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今(3日)表示,再羁押柯文哲三个月能改变什么?现在检方可能是办案能力不足,也可能是办错方向,但牺牲被告人权,不断延押,根本视人权为无物,台湾还能自称人权立国吗?
北院昨(2日)裁定表示,4位被告均有可能逃亡,且有足够事实认为他们可能会湮灭证据或者勾结共犯和证人。此外,他们所涉及的罪行,最轻的刑期也有5年以上,因此有逃亡、湮灭证据及勾串共犯、证人之虞,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1、2、3款之羁押原因,4位被告均应予羁押。
对此,游盈隆表示,人身自由是人权之首,剥夺人身自由,是对人权最严厉的剥夺,等同剥夺所有一切人权。
游盈隆表示,北检羁押柯文哲近四个月,侦结起诉,起诉证据连民进党创党元老、美丽岛辩护律师谢长廷先生都说薄弱。再押三个月能改变什么吗?
最后,游盈隆直言,检方办案遇瓶颈,原因可能是办案能力不足,也可能是办错方向。以牺牲被告人权,不断延押,根本视人权为无物,台湾还能自称人权立国吗?
★★未经判决确定,应视为无罪★★
▼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