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能「打小孩」教养底线剩什么? 删除父母惩戒权改变了什么?

▲当《民法》第1085条修正的消息传来,家长圈一片哗然。(图/达志/示意图)

● 陈撷安/科技集团法务

当《民法》第1085条修正的消息传来,家长圈一片哗然。「什么?不能骂、不能罚,还要教?那我们还能做什么?」这句话成为许多家长的心声。

在过去,惩戒常被认为是家长教育子女的「底牌」。当讲道理无效时,家长会选择轻微的惩戒行为,例如禁止看电视、暂时没收手机,甚至是让孩子面壁思过。

但修法后,这些行为若被认定为「心理暴力」,家长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这让许多家长感到不安,「那我们还能怎么教?」家长担心失去威严,无法有效控制子女行为。「如果孩子不听话,我该怎么办?」家长担心无法有效应对孩子的叛逆行为,导致家庭教养秩序失控。「我会不会因为一时情绪不稳,被社会局找上门?」家长担心一时的语言失控会被认定为心理暴力,面临社会局介入的风险。

这次修法不仅仅是文字的变动,而是对「管教权」与「儿童权利」之间的重新思考,对家庭结构、家长角色以及教养方式都造成影响。究竟这一修法是对家长的「手脚束缚」,还是对儿童权益的「制度保障」?本文将从法律背景、争议焦点到实务影响,全面剖析这场「惩戒权之争」。

一、修法背景与动机

2024年11月28日,行政院通过了《民法》第1085条的修正草案,删除了父母“惩戒”子女的权利,取而代之的是「父母保护及教养未成年子女,应考量子女之年龄及发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的全新条文。

此次修法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回应《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CRC)第19条的规范,该公约要求缔约国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及社会措施,以保护儿童免于受到包括体罚在内的身心暴力对待。

国际间的立法趋势也显示出同样的方向。例如,韩国、法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均已删除父母的惩戒权,并明文规定「亲权之行使不得涉及身体或心理暴力」。因此,法务部的修法不仅是对国际趋势的回应,也是对儿童人权保护的强化。

二、法律争点与争议

1. 惩戒与教养 界线如何划分?

修法后的《民法》第1085条要求父母在教养子女时,必须尊重子女人格,并禁止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然而,何谓「身心暴力」?这个概念的界线并不明确。例如,当家长暂时隔离不听话的子女(如面壁思过)或暂时收走子女的手机,这些行为是否会被解释为「心理暴力」?若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未来的执法与司法解释可能会因人而异,导致实务适用上的困难与家长的恐慌。

2. 家长管教权 是否因此被削弱?

删除「惩戒权」的条文,是否等同于剥夺家长的管教权?这是众多家长团体的关切重点。根据2023年国教行动联盟的调查,高达70.4%的家长反对修法,89.5%的家长则认为应加强对家庭教育资源的投入,而非片面删除惩戒权。家长认为,适度的「惩戒」不等同于暴力,轻微的体罚(如轻拍手心)不仅不构成身心暴力,反而是教育子女的重要手段。

对此,政府应该考量到家庭教育的多样性,并提供明确的法律解释,避免家长在教养过程中陷入法律风险。

▼此次修法主要动机是回应《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CRC)第19条的规范,保护儿童免于受到包括体罚在内的身心暴力对待。(示意图/pixabay)

三、修法后的实务影响

1. 教养行为 法律风险提高

修法后,家长的行为若被认定为「身心暴力」,将可能面临法律追诉的风险。例如,若子女不满父母的教养方式,透过儿少保护通报系统举报父母,社会局可能介入调查,并进一步影响家庭内的教养关系。

对家长而言,这可能会使他们对「可用的教养手段」产生困惑,最终陷入「不敢教、不敢管」的困境。这与校园中教师管教权限被限缩后的情境类似,教师在面对违规学生时常陷入「不敢罚、不敢骂」的窘境。家长若也遭遇相同的处境,可能会让子女的行为问题更加严重。

2. 家长的教养方式转变

由于法律的限制,家长势必需要采取「正向教养」的模式,即使用鼓励、沟通与情绪管理的方式来教养子女。然而,正向教养需要更多的心理能量与教养技巧,尤其是当家长面对经济与工作压力时,这类方法的实践难度会更高。

因此,政府应该积极推广正向教养的教育资源,提供家长具体的指导方针,让家长知道「怎么教」比「不能怎么教」更为重要。

3. 家庭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

以日本为例,日本设立了「儿童家庭厅」,并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资源,支援家长在教养子女时的各种需求,包括亲职喘息服务、家务指导、专业亲职辅导员等实际支援。

然而,台湾的家庭教育资源显然不足。教育部对家庭教育的年预算仅3亿元,占整体预算的比重不到0.1%,与日本的儿少支援系统形成明显对比。若要落实《民法》第1085条的修法目标,必须扩充家庭教育的支援系统,协助家长从「权利的丧失」过渡到「教养方式的转变」。

▼若要落实《民法》第1085条的修法目标,必须扩充家庭教育的支援系统,协助家长从「权利的丧失」过渡到「教养方式的转变」。(图/达志示意图)

四、结语与建议

《民法》第1085条的修法,无疑是台湾法制上的一大进步,反映了国际上「零体罚」的潮流,也体现了国家对儿童权利的重视。然而,这一修法也对家长的教养行为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尤其是家长的法律风险提高、教养手段受限、教养责任加重等现象,若无具体的配套措施,恐将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我认为以下几项建议应该被认真考量:

1. 明确界定法律责任:应明确界定何谓「身心暴力」,并提供可操作的具体行为范例,以避免执法标准的模糊不清,让家长能清楚掌握法律红线,减少家长的教养风险。

2. 推动正向教养教育:政府应积极推动亲职教育,并建立线上线下的教育平台,提供家长教养技巧、正向管教的具体范例指引,让家长在实务中能「有章可循」。

3. 扩充家庭支持系统:借鉴日本的「儿童家庭厅」模式,成立具体的儿童支援机构,提供包括亲职喘息服务、心理支持、家务指导等服务,协助家长度过教养难关。

4. 扩大预算支持:家庭教育预算必须扩大,以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特别是针对偏乡、经济弱势的家庭,政府应提供更充分的支援服务,确保修法后的教养秩序不会崩溃。

在我看来,这次修法是一个契机,但若缺乏配套措施,家长的管教困境将日益严重。因此,修法的成功,关键不在于「删除惩戒权」的符号意义,而在于如何让家长的教养行为不受影响,并让家庭教育更为完善。

▼修法的成功,关键不在于「删除惩戒权」的符号意义,而在于如何让家长的教养行为不受影响,并让家庭教育更为完善。(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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