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拟删除「父母惩戒权」 家长忧管教孩子成问题

该如何适当的管教小孩,是家长和老师都头痛的问题。(本报资料照片)

针对法务部拟修改《民法》删除父母的惩戒权,家长团体表示,仅少数父母有暴力行为,而《民法》对象却是全部的父母,法务部若不说明清楚就删除父母惩戒权,会让一些人担心未来如何管教小孩,进一步影响他们生小孩的意愿。

法务部于日前公告《民法》第1085条修正草案」,父母保护及教养未成年子女时,应考量子女的年龄及发展程度,尊重子女的人格,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以符儿童权利公约的要旨。

法务部表示,依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国家应采取适当的立法、行政、社会与教育措施,保护儿童在受父母、法定监护人照顾时,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暴力,儿童有受保护免遭体罚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惩罚的权利。

对于法务部拟删除父母对小孩的惩戒权,国教行动联盟家长部长王瀚阳质疑,《家庭暴力防治法》与《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等都有关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规范,为何还要进行《民法》修法呢?

王瀚阳,惩罚不等于暴力,法务部若未对外说明清楚就拿掉父母惩戒权,可能会影响年轻夫妻生小孩的意愿。法务部是否应参考教师辅导管教注意事项,具体列出不当管教的样态与合理管教的手段作法,并有计划地鼓励家长学习正向管教。

王瀚阳表示,法务部应该邀请关心教育的家长参与修法与公听会,进一步明确定义什么样合理与纪律的管教方式而不是身心暴力行为,才不会造成家长误会失去教育权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