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民法删除惩戒权!国教盟批:因噎废食、剥夺家长合理管教
行政院于28日通过《民法》第1085条修正案删除家长惩戒权,名义上是保护儿童,国教行动联盟认为,实际却是严重剥夺家长合理管教权,不尊重民意。(国教盟提供)
行政院于28日通过《民法》第1085条修正案删除家长惩戒权,名义上是保护儿童,实际却严重剥夺家长合理管教权。国教行动联盟(以下简称国教盟)认为,此修法漠视家长亲权、不尊重民意,并滥用〈儿童权利公约〉作为修法借口,根本是矫枉过正、因噎废食的粗暴修法,不利于儿童教育与品格发展,予以强烈谴责。
国教盟提出三项反对修法理由,首先是家长不是暴力犯:台湾没有国际问题,法官无误判;再者为团队于去年3月进行问卷调查(有效问卷3470份),结果显示,高达70.4%的家长反对修法,89.5%的家长并认为政府应加强家庭教育资源投入。这些数据反映出,家长支持正向教养,而是在缺乏支持与配套的情况下感到无力;第三则是阻却违法不可或缺,家长权利不应被剥夺。
国教盟指出,教育部每年投入家庭教育的经费仅编列3亿元,占教育部总预算不到千分之一,远低于实际需求。若修法未来进一步削弱家长的管教权,将使家庭亲职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
国教行动联盟呼吁,行政院应停止推动此矫枉过正的修法,并正视民意与家长管教需求。政府应提高家庭教育预算,提升家长管教知能,而非以削弱家长权利的方式损害家庭基石。孩子的教育需要家庭与政府共同努力,不能让家长成为政策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