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说法/滚动修正的防疫专案 剥夺人民归国权利?

▲秋冬防疫专案规定不论外籍或本国籍人士入境转机台湾旅客都应检附「登机时间前3日内核酸检验阴性报告」,否则不得搭机,引起外界质疑违宪。(图/路透

日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2020年12月1日起将启动秋冬防疫专案,不论外籍或本国籍人士、不分来台目的,入境及转机台湾的旅客都应检附「登机时间前3日内核酸检验阴性报告」,否则不得搭机。这项政策引起外界质疑声浪,包含台大法律系李茂生老师与政大法律系刘宏恩老师皆在个人脸书发文质疑这种做法是限制人民归国权利,有违宪之虞

人民有入境的权利

台湾过去在戒严时期,针对在国外鼓吹台独民主自由,或是拥有共产主义的「非忠诚国人」,会列入「黑名单」,并以《国家安全法》之规定,不予核发签证、禁止入境。不过在解除戒严、废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之后,司法院大法官就对此规定做出第558号解释,认为该条规定人民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入境,已经侵害国民得随时返回本国的自由而违宪,这也代表国家不应限制国民归国的权利。

在防疫专案产生质疑声浪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也在2020年11月25日宣布配套措施,就算无法出示检验报告者,若符合下列三种情形时将不会开罚:1.为二亲等内亲属奔丧、探视重症二亲等内亲属、紧急就医等;2.出境地为无法自费筛检的国家,应主动向航空公司切结并乘坐在机上指定区域,入境后再接受自费采检;3.部会专案并经指挥中心同意,如短期公务行程会依照专案核定的相关措施办理。

若旅客未出示检验报告,也未符合上述三点例外情形时,除仍须乘坐在机上指定区域,并在入境时接受自费采检(不得申请防疫补偿)外,也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罚,所以在现行规定中只有处罚的规定,国家并未限制国民入境。

虽然回国不附检验证明就会开罚,会造成人民回国的自由出现阻碍,但因为并非禁止国民入境,考量世界疫情转严峻,为确保国内安全,这样的秋冬防疫专案限制措施应该可符合比例原则的的检验,而仍属合宪的范畴。

检验报告的可信度

不过,除了人民归国的权利外,防疫专案其实仍存在其他问题存在,因为各国的检验品质参差不齐,可能在检验结果上出现违误。另外,现在也没有能确实查获造假的检验报告的方法,像是11月27日入境印尼移工,虽然持有阴性检验证明,但仍然有13位被发现确诊新冠肺炎。这是否代表检验报告并不能代表真实的结果?如果这个新制度并不能确实达到防疫的效果而不符合比例原则的要件,岂非没有制定的必要?

另外,台大法律系李茂生老师也发现防疫专案的一个问题,就是它仅就登机程序有所规定。以《刑法罪刑法定主义的思维来讲,没被规定的行为就没有违法的问题,既然不能登机,那坐船是不是就不用缴交检验证明了?

不同于当年SARS在夏季时便自动消灭,新冠肺炎疫情却是影响了快一年之久,在防疫的工作上自然是不得马虎。但是,在防疫的规定上,是否真的能确实发挥功效,又能不对人民的权益造成太大的侵害,这就必须考验中央政府的能力了。当然,我们希望各种政策都能准确、完整的发挥其必要性,而不是公布后才开始不断的滚动式修正,让民众得以有确实依据可以遵循。(本文转载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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