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罢法修法剥夺参政权? 学者批提案者头脑「康固力」吁撤回

前总统陈水扁(见图)8日出席凯达格兰基金会新台湾国策智库举办的「公职人员选罢法第26条修法争议」研讨会。(赵双杰摄)

凯达格兰基金会「新台湾国策智库」今天举行《公职人员选罢法第26条》修法争议研讨会,与会学者专家认为,该修法条文违反宪法保障人民参政权,以及法律的罪刑法定、不溯既往和比例原则,呼吁行政院和民进党将草案撤回,待考虑周延并凝聚社会共识后再提出。

前总统陈水扁之子、高雄市议员陈致中涉犯洗钱罪即将入狱,由于行政院之前提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第26条规定涉犯《洗钱防制法》等罪刑将终身不得参选,草案一旦通过,陈致中形同要退出政坛,陈水扁为此多次北上请愿。

新台湾国策智库今天举行《公职人员选罢法第26条》修法争议研讨会,由台湾财经刑法研究学会理事长陈志龙主持,与会者包括张正修、朱武献、吴景钦、涂予尹、陈俐甫、曾建元等学者专家,以及律师江荣祥、立委庄瑞雄,陈水扁也到场旁听。

陈志龙指出,该条文约束人民的参政权,这涉及到行政法裭夺公权的问题,裭夺公权属于刑法的从刑,但该修法让行政法自立门户,衍生出「四个违背」和「四不」,一是违背宪法原则,二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三是违反权利分立,四是违背法治的轨道;「四不」则是「不自由、不民主、不法治、不人权」。

他说,参政是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若有例外虽然可以剥夺,但这是规定在刑法,为刑法的专属管辖,即使是刑法,也要判处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才会有终生裭夺公权,他痛批提案修法的人,头脑「康固力」,如果此法通过,那「大学法律系就要关门了!」

张正修也砲轰民进党一直都自称是民主政党,非常尊重人权法治,怎么会出现这种草案,「我真的是吓了一跳」,此条文一旦通过,若有人要打宪法官司,民进党政府一定会失败。

他说,法律要剥夺人民参政权,一定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基准,除非政府除了这个手段以外,没有其他手段可以使用,才能用到这个手 段,但明明政府可用的手段很多,现在却因为要选举,为了表示清廉就这样做,但「你清廉也要用脑筋啊」。

朱武献认为,该草案非常粗糙不成熟,呼吁撤回重新整理,待重新思考周延后再提出。陈俐甫也表示,他不反对修法,但不是要这样修,而是要有轻重之别,大家希望能限制帮派老大参政,但不是把年轻时曾经参加过黑道的人都要被限制。

涂予尹表示,即使是刑法裭夺公权,也是法官在判处主刑之外的附带考虑,除了死刑、无期徒刑之外,都还有时间限制,最高只有10年,但这第26条却是终身限制参政权,这是立法剥夺了司法的权力。

与会者呼吁行政院赶快踩紧急刹车,先跟党团和内政委员会召委沟通,先撤回案子待考虑 周延再提出,将人民终生污点化是不对的,不能让法律体系被破坏,让选罢法恣意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