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党立委炮轰李进勇摆烂卸责
针对受刑人「在监投票」案,中选会主委李进勇13日在立法院表示,已决定提起抗告。(姚志平摄)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2日裁定,要求桃园市选举委员会在台北监狱内设投票所,让受刑人可以行使投票权,但中选会不服决定上诉。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痛斥,中选会主委李进勇是一贯摆烂的态度,强调保障人民基本投票权,中选会不要摆烂卸责;国民党立委李贵敏也呼吁,不在籍投票应「一步到位」,不该给民进党任何妥协空间。
邱显智说,不只是受刑人,任何台湾人如果在投票日当天,因为任何原因没有办法回到户籍地,就会失去投票的权利。时代力量一直主张让国民可以在户籍地以外的投票所投票,也就是「移转投票」先行,一步一步建立完整的不在籍投票制度。
邱显智直言,对于中选会的摆烂,法院已经看不下去,裁定中说的明白,欧洲各国都会在监所设立投票所,所有成熟民主国家都做得到的事,台湾哪有道理做不到,请中选会不要再卸责,做好该做的工作。
李贵敏说,投票权是宪法保障的权利,因此不允许不在籍投票,基本上就是剥夺人民的投票权。不只受刑人,像是军警消、学生等,也可能因为执勤或是准备考试,无法回乡投票,因此游戏规则应要一次到位。
李贵敏也痛批,民进党不遵守宪法规定,只在乎确保执政权,是不负责任的政党。现在唯一能解决的方法,只剩政党轮替,让所有东西回归宪政体制,否则推动不在籍投票,大概也是无解。
民进党立委钟佳滨表示,选务工作也必须确保投票是公正的,大家可能会担心受刑人投票会不会受到不当的操控,中选会如果考量到选务工作必须公正前提下,在目前时空条件下,会有窒碍难行的问题。
钟佳滨指出,从选务机关来分析,第一,确保选务工作公正,第二,是让每个公民能行使投票权,这2个如何兼顾,中选会可提出诉求,法院有基于公民权的维护,但法院不用考虑选务工作如何进行。